洪峰 | 云南五记

南部战区
散文作品
云南五记
文 | 洪峰
关于山间生活
古人说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讲的是真隐假装隐,隐的境界。就是说从古至今烂文人就喜欢整事儿:隐居也还非要分出个大隐小隐来,都是用来证明自己那个才正宗。党同伐异争个虚名儿在所有事情上都不让步,你即便隐了居了还是免不了给人攮进这只大酱缸里搅和。
我来到云南山里不是要隐什么居,大隐小隐都不是。只要不是一个过分矫情的人,只要你别假装虚无,你就清楚:不管你喜欢还是不喜欢,人离了人没法活。生活在山里或城里的绝大部分人只是因为爹妈在那儿造出了他,属于被选择之类的问题。当然了,如今生活中多出了一个生活质量问题,对质量这个概念的不同理解决定你对生活环境的不同评价和选择。我没觉得都市人文化人比山里人更好或者更坏,我曾经一直是他们中间的一部分;同样的判断是我也不觉得这个世界有什么特别的不好,因而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切断和这个世界的正常联系。我想过死,但这个问题不属于今天要说的范畴。
山村如今有电灯有电话(农民们也差不多家家有手机),还有网络(电信的联通的铁通的),有电视还是有线的或者数字的,有高速公路跑长途大巴有山间柏油路砂石路跑摩托和电动三轮。这些都是一个正常人和外界沟通的基本途径,你在中国北京上海在美国华盛顿纽约在大不列颠伦敦,不一定就比在山村更多地了解整个世界。前提是你有愿望有精力建立这种联系,你所处的位置不是很重要。电讯这东西不偏不倚都是一个速度,它绝对不会有选择地供应信息。你不必为自己不能陶渊明而感到不那么高贵,更不必把信息是否通畅作为不能陶隐居一把的理由。喜欢都市生活从来都不是罪过,那是大多数人都喜欢都适应的生活。我只是从生活多元性的角度告诉你,山里的世界极有可能成为你永远的谜面,你即便来旅游了照相了感慨了,还是免不了1加1算错了等于3甚至等于100。问题是你不知道错了,也没必要知道错了。彼此都有自己认可的和固定的生活,自娱自乐都很惬意。
都市生活对很多人是美好的和充满诱惑力的,我是个例外。我成年之后就不喜欢城市生活,梦想着有朝一日过上山间生活。心理学家说这是我的性格因素决定的,还说:“你有社交恐惧症。”说这话的是我一个认识不久的人,她是搞生命遗传工程的,对生命的态度比心理学家更神秘更敬畏。我喜欢对生命心存敬畏的人,我以为这样的人才有可能尊重生命。
既然大师们都说性格即命运,到我这儿就不能不认可命运即生活,于是到山间过一种不那么社交的生活就成为梦想了。
这个梦想能够相对实现是因为它正在实现,没有很多哲学呀宗教呀,也没有大隐小隐境界的考量。比如能来云南也是因为各种机缘巧合:20年前第一次来云南,一进昆明就被它吸引了。离开昆明到了大理和丽江,越发认定那时候的云南就是梦想中的山间,天空离你那么近,一伸手似乎就可以抓到一片云彩;后来有机会接触了一些山里姑娘,觉得这些姑娘不喜欢没事儿整事儿,想什么就说就做,省心;再后来真的和一个山里姑娘生活了,更感觉人全方位干净,舒心;再再后来因为这姑娘是滇东北的山村长大的,滇东北刚好还没有被都市人破坏殆尽(大理丽江西双版纳已经不是梦想的世界了),就到了这儿。
我喜欢带着一只成年藏獒在山边或者山中走走坐坐,有树林和溪水,还有一些小动物,兔子野鸡偶尔还有猞猁。我还喜欢在半山坡的平台上坐着,屁股下边是软乎乎的青草,脑袋瓜顶上是清洁的太阳。我在那里等着老燕采蘑菇,我只会采有毒的那种蘑菇,老燕就说你看书吧好不好?要么就和狗练习爬山。她钻进树林里找蘑菇,看不见她的踪影了,我就对着茂密的林子喊几声,听见老燕的声音传回来,就继续在山脚下的溪水边上看看书假装文化人。藏獒一般都蹲在我身边,它始终很专注地注视着女主人的方向,每次它站起来并且发出吱吱声,我就知道老燕又没影了,就再喊叫几声,老燕的声音再传回来。

重申一下:没有隐居的想法,只是居;没有学习陶渊明的想法,没有很多人疑问中的那些内容,洪峰只是喜欢这种相对安静清洁的生活,他正在努力把这种喜欢变成完全的现实。
我不太清楚人们的询问出于怎样的考虑,只是感觉出些许不真实或者矫情。真实的情况应该是一方面假装向往山间生活一方面离不开都市,至于都市的繁华属于谁,不是最要紧的,要紧的是那些东西他至少看得见。就如同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一样,山民进城之后回到山里要跟寨子里的其他人炫耀,他当然不会计较那个城镇是不是他的,别人也不会计较。住在城里的大部分人瞧不起乡下人,唯一理由是你住在乡下我住在城里。至于他在城里活成什么样子,根本不在比较范围之内。上海人瞧不起外地人的原因也就这一个:他是上海的户口,你是外地的户口。还是不必管谁生活得如何,居住地决定一切了。外地人对上海人看不惯,其中也难免有同样的原因,只是不愿意认账罢了。
我不喜欢上海人,只是因为不喜欢他们吵架的方式:鸡毛蒜皮能纠扯三天三夜,男人之间也经常是低着脑袋往对方怀里拱——给你打给你打!上海外滩的后半夜是美妙的,灯火繁星倒映水中,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我不喜欢北京人,只是因为他们说话永远卷着舌头,好不容易不卷了,嘴里又含了蛋似的东西,就像给人宠坏的孩子话也不能好好说。清晨的天安门广场是舒畅的,五星红旗升起的那个瞬间,人若神灵……更多的人不喜欢东北,也是因为东北人本身的臭毛病太多。这些单独的或集合的原因对单个人来说都有最强的说服力,它足以影响你对居住地的选择。
还会有很多理由,比如饮食,比如空气,比如声音,比如你对熟悉的环境熟悉的人抱有怎么样的感情……任何一种都可能成为选择自身生活的根本原因,所有一切也可能对你的选择不相干。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中最看重的部分,他总是会在选择中以那个部分作为基点。更多的人没有选择,众人的选择就是他的选择:世世代代都差不多那样过的,他也就那样跟随了。也正为这样才有了传统,正因为这样才有了秩序。户口本只是为了更有传统更有秩序,至于何时成为一种身份和价值的无价证券,没考察过,不好瞎说。得益于这个无价证券,我们可以利用老燕的农民户口置换土地,也可以被允许盖房子。这时候城市户口没用,一寸土地也换不来。
你可以想清楚的:山间的生活属于人类生活,属于人类生活中最普通的一种生活。
你不太容易想清楚的:山间的生活是那种山民必须接受的生活,属于都市人走一趟的生活。
山间生活和都市人想象的相同又不同,相同的是青山绿水,不同的是青山绿水不当饭吃,你住上几天就得滚蛋了。最根本的大概是太安静,你受不了这种安静,你宁可去忍受都市的喧嚣,你知道那里才是你能够活下去的地方,那里有你习惯的传统和秩序。
我的意思是:山间生活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享受的生活。
准确说,不是随便谁都有能力享受的生活——这句话包含的实际内容很多,只有你在山间生活了,你才有可能明白这不是瞎说。
藏獒卡邦

曲靖市郊区有一个叫西山的地方,那里有一所公办小学。教音乐的老师姓李,女的,今年刚刚三十岁。李老师的丈夫小金是搞美术的,他最大的愿望是成为画家。为了成为画家,小金放弃了教员的职业。妻子对丈夫的理想理解也支持,具体表现就是陪同丈夫一起走青藏跨天山,几乎走遍了中国的西南和西北。丈夫画了数不清的画,但还没有得到权威的认可。小金很想举办一个个人画展,但没有钱也没有单位肯出场地。也就是说他们的生活不是很富裕,准确讲是很拮据。两个人的小家庭和小金的大家庭住在一起,基本上是一个女人挣现钱,其他人挣的钱就不那么及时了。
云南人吃马铃薯很闻名,曲靖一带马铃薯尤其丰产。小金和小李也经常吃马铃薯,李老师的卡邦也和人一样吃马铃薯。不同的是人不把马铃薯当作主食,卡邦把马铃薯当主食。
李老师说:“我的卡邦只吃洋芋(云南人称马铃薯为洋芋),我的卡邦从来就不吃肉。”事实上卡邦见到生肉或者熟肉都要眼睛发直,馋得流口水,但它能忍受。
小金和李老师的日常生活水平可见一斑,但卡邦的身体状况一直不错,从来没有闹过什么病。
卡邦是一只俗称“铁包金”的藏獒,李老师在西藏买回来的。他们在买到卡邦之前已经买了两只幼獒,两个人口袋里总共还剩下不到一千元钱。看见卡邦之后小金就说这只要比那两只好,是真正的铁包金。李老师买藏獒完全是受丈夫的蛊惑,她最初的想法是要养藏獒挣钱。李老师听小金说一只藏獒能卖几百万元,就决定把现有的钱用来买藏獒。她从来都认定丈夫是个天才,否则也不会这么跟着他吃洋芋。李老师把自己口袋里的钱全掏出来给了那个康巴汉子,然后抱着出生五十多天的小卡邦回到了云南。汽车一路颠簸走了十几天,小卡邦几乎就没有离开过李老师的怀抱。
卡邦从此只认李老师这一个主人,它连小金也不认。卡邦平时对小金敬而远之,但他只要是敢碰李老师一下,卡邦上来就咬,一点面子也不给。李老师开始的时候很得意,但看到卡邦拒绝所有家人才开始感到不妥。其他人也不敢招惹卡邦,除了卡邦太凶,还因为另外两只小藏獒带回到云南不久就死了,卡邦是全家脱贫致富的唯一希望了。
为了能和卡邦搞好关系,李老师就让小金带着卡邦遛弯。卡邦没有反对的意思,小金就拉着链子和卡邦出去。卡邦到了野外就兴奋,它想跑起来但小金跑不了那么快,小金就只能拽住链子。卡邦回头看小金,小金也看卡邦。
大概小金的眼光有些愤怒的内容,卡邦转回身就扑向小金。小金丢开链子拼命朝家里逃窜,卡邦已经自顾自地玩耍去了。
小金跑回家,气喘吁吁叫道:“老婆!快去把卡邦弄回来!”
李老师问:“卡邦不是跟你出去的吗?”
“它疯子似的朝前跑,我拽链子它就回头瞪我。我怎么也得回瞪它吧?拉瘟的红着眼转回来就咬,除了撒腿就跑,我还能做什么?”
后来卡邦白天关在李老师的房间,中午和晚上李老师回家才敢把卡邦放出来在外面遛遛。夜间就把卡邦拴在院门旁边,外人谁也别想完好地通过这一关。卡邦还有一个非常奇怪的行为:它只允许你双脚不着地,也就是坐在凳子上还要举着脚;你一旦脚挨了地面,卡邦就要冲上去咬你。
小金一直想把卡邦卖掉,但李老师已经不想卖了。
卡邦两岁大的时候小金的弟弟结婚了,卡邦坐在院子里照看家门。
金家的一个亲戚从山里赶过来参加婚礼,他当然还不知道有一只叫卡邦的狗会咬人。他走近金家大门的时候卡邦用叫声警告,这个亲戚以为卡邦是金家过去养的一只小狗长大了。他大声骂:“叫什么叫你这拉瘟的!怎么连我也敢咬?”他以主人的心态抬脚踢向卡邦,卡邦张开嘴巴正好把他的腿肚子咬住。亲戚来不及后悔,整个小腿肚子的肉就已经没了。
李老师已经病了很久,是很难治疗的一种疾病。家里办喜事也是为了冲一冲,结果反倒见了血。当地迷信说大喜的日子见血非常不吉利,要想冲散这股晦气,就只能把卡邦杀了。
李老师说什么也不同意杀死卡邦,她哭得昏迷了好几次,但亲友们依旧坚持要杀掉卡邦。小金虽然也不喜欢卡邦,但知道妻子把卡邦看成自己的孩子一样。小金不忍心让妻子在病中还要遭受打击,就给养狗的朋友打电话:“你把卡邦拿走吧。你要让它好好活着。”
卡邦被注射了镇静剂,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卡邦醒来之后再找回它的家。专家说注射了镇静剂或者服用了安眠药的狗,再有本事也会失去各种记忆能力,醒来之后基本上对环境和路途的记忆是一片空白。
卡邦醒来以后就再没有吃过东西,谁给它东西连看都不看一眼。新主人不想看着卡邦死掉,就绑住卡邦的四肢给它注射葡萄糖灌一些营养液。卡邦站立的时候四肢已经没有力气支撑身体,但它还是摇摇晃晃试图攻击接近它的人。
狗场主打电话给我妻子蒋燕,他想请蒋燕过去看一看。他知道蒋燕有这个本领:陌生的狗很快就能和她建立起友好关系。“它已经一个月没有吃东西了,这样下去会死掉的。”
我和蒋燕去看望卡邦的时候,卡邦已经不能站立,它趴在笼子里,头高高地抬着。它不叫是因为没有力气叫,它一直看着笼子对面的墙壁。
我试图和它说话,它看我一眼,然后转脸又看墙壁。卡邦瘦得只剩下骨头了,脸长长嘴巴也尖尖。正常情况下的藏獒可不是这样:宽脸宽嘴巴。卡邦下半身的毛都和泥巴粪便粘在一起,很远就能闻到腥臭的气味。
听了狗场主讲的故事,我觉得卡邦只认李老师一个人完全是人为造成的。她基本上不允许卡邦和别人亲近,卡邦和家人的关系非常疏远。藏獒的个性之一是对陌生人戒备心强且充满敌意,金家人和陌生人没什么两样,只是见面次数多一些罢了。藏獒的另一特性是不会因为和你见面次数多就对你放松警惕,它或许会吃你给它的东西,甚至可以和你玩玩,但如果你什么举动不太适合,它依旧随时准备进攻。藏獒的第三个特点是对它认定的主人极度忠诚,一个新主人要一只成年藏獒接受他的领导难于上青天。正因为这样,我不相信蒋燕这次能做到和卡邦建立联系。
“试试看吧,能让卡邦吃东西就好了。”蒋燕说。
葡萄糖和营养液起了作用,我们再次看望卡邦的时候卡邦已经可以站起来了,卡邦又开始有力气叫了。
蒋燕进入狗舍的院子以后,卡邦站起来粗声粗气地叫起来。蒋燕走近笼子跟它打招呼,卡邦奇怪地看着这个人,忘记叫的事情了。蒋燕坐在笼子外和卡邦说话,一直说了半小时。卡邦一直站着看蒋燕,后来估计是累了,终于卧下了。它看着从笼子的网眼塞进去的香肠,又看着拿香肠的人,然后它把香肠衔进笼子,把香肠放在地上看了看又嗅了一会儿,然后卡邦把香肠慢慢地吃了。
狗场主用双手轻轻捶打自己的前胸,说:“妈呀妈呀!它终于肯吃人给它的东西啦!”
他很激动,声音颤巍巍的。“我的妈!一个多月啦,卡邦还是头一次吃东西!人给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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