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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为世界各国培养反腐人才——探访国际反腐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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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消息》驻维也纳记者刘向12月4日报道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中国大力加强反腐国际合作,加大海外反腐力度,并申请加入国际反腐败学院,提升反腐能力。据报道,中国目前已走完程序,正式成为国际反腐败学院的一员。这是中国近年来构建国际反腐网络的最新举措之一。

国际反腐败学院位于奥地利首都维也纳郊外的小城拉克森堡。近日,记者从维也纳出发,驱车40分钟,来到幽静的拉克森堡,实地探访这个专门为各国反腐培训人才的国际机构。

年轻的联合国机构

在学院门口,记者正遇上一辆大巴车,车上下来三四十名年轻人。其中一位在马来西亚检察机关工作的女士告诉记者,他们是来参加反腐败硕士课程培训的。

记者走进学院,立即感受到国际机构的氛围。从肤色上就能看出人员来自五湖四海。学院秘书处负责接待记者的是一名来自韩国的国际职员,大家彼此间说的都是英语。

国际反腐败学院院长马丁·克罗伊特纳则是地地道道的奥地利人。他向记者介绍说,学院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教育、研究和合作,为全球反腐败提供实质支持。具体来说,主要是提供反腐败教育和专业培训,促进对有关腐败现象的研究,提供打击腐败的技术援助,并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与交流。

国际反腐败学院是全球第一所反腐败国际学院,于2010年9月由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欧洲反诈骗局、奥地利政府等多方发起成立,并得到国际刑警组织大力支持。次年,学院成为联合国下属的国际组织。学院由理事会负责管理,理事会有11名成员。其中9人由缔约方大会选举产生。此外,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和奥地利各有权任命一名成员。

学院其他组织机构还包括:缔约方大会、院长、国际高级咨询委员会和国际学术咨询委员会。目前,这一机构的成员包括了7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这个年轻的国际机构具有独特的双重特征:它既是一个国际组织,也是一个高等教育机构。

主要针对专业人员

近年来,随着全球新的腐败形式不断出现,特别是在金融犯罪领域,传统方法已不能适应反腐败需要。成立国际反腐败学院的主要目的就是向法律工作者提供专业教育和跨司法背景训练,以解决腐败问题。学院致力于培养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新一代反腐败领导人,并构建专业反腐败人才的国际网络。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国际反腐败学院成立时表示:“国际反腐败学院的成立是国际社会与腐败作斗争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将有助于实现《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确定的目标。”

克罗伊特纳告诉记者,作为一个国际组织,学院可以把来自不同地区、不同专业背景、不同文化背景的从业人员召集起来,通过专业培训、论坛、研讨活动等方式,一方面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一方面为他们之间交流经验和想法提供场所和机会。学院成立以来,已经举办了大量研讨会、论坛和培训班。研讨会通常为一至五天不等,培训班则在一周至一个月之间。

克罗伊特纳表示,这些专业人员不是传统的学生,大多是各国的检察官、警察、立法者、记者以及非政府组织成员。他们有各自的经验,在这里可以相互学习、借鉴和交流。他说,“即使学院老师也从中学到很多东西。看到来自不同国家、不同环境的各种想法、理念和实践,非常有趣,对老师也很有启发。”

此外,学院还针对组织、公司和个人量身打造反腐败培训计划,满足他们的特殊需求和想法。培训可以在学院总部,也可以在申请方所在地。

除了举办短期的会议、培训班之外,学院最引人注目的还要数2013年推出的全球首个反腐败硕士课程。该硕士项目主要针对的仍是在职人员,时长两年,包括7次每次两周的现场实地教学,其他时间为远程培训。学院在第一学年安排的主要课程都是一些与反腐有关的各类学科核心基础知识介绍,比如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和心理学课程等,从而让学生构建起关于反腐的知识和理论框架,掌握必要的研究方法论。第二学年,课程重心则会放在应对腐败现象的实际策略研究上。

硕士专业并不是免学费制,只为来自落后国家的学生提供全额或者部分奖学金。被录取的学生必须缴纳27800欧元的学费,而这部分费用只包含学费、课本费和在国际反腐败学院拉克森堡总部上课期间的伙食费。交通费和住宿费要另掏腰包,学校只为寻找住宿提供帮助。事实上,来自世界各地的学员不时飞赴奥地利和世界其他地方上课,仅交通费一项就是一笔巨大开销。

反腐研究硕士虽然授课方式与其他大学有所不同,上课时间安排也不太一样,但该专业毕业生拿到的文凭却与欧洲其他大学硕士毕业生的文凭一样。学院的教学计划和证书都经过奥地利的正式认证,毕业文凭也受到国际认可。

反腐难离国际合作

国际反腐败学院既是国际反腐败合作的成果,也是进一步推动国际反腐败合作的机制安排。

克罗伊特纳表示,在过去,反腐败斗争更多地被看作一个国家内部的事务,直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反腐败问题才成为一个国际问题。自那以后,人们认识到,如果不开展国际合作,就无法在反腐败行动上取得成功。

克罗伊特纳介绍说,过去20年来,国际和地区层面上纷纷建立起了强大的法律框架。例如美洲国家组织制定了反腐败公约,非洲也有了反腐败公约,欧洲理事会有两项反腐败法规。在反腐败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的国际法律框架已经被逐步建立起来。2005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正式生效,成为用于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一个有效国际法律文件,建立了通过国际合作打击腐败的法律框架,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173个国家已经加入了该公约。

克罗伊特纳说,除了建立反腐败公约等法律框架并且加以履行外,“我们还需要真正的表率作用。政治人物、官员、企业家以及社会公众人物,不仅仅嘴上说说,而且必须做到”。反腐败是一个缓慢的进程,需要包括政治人物、商界人士、非政府组织、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等各方的广泛参与。

克罗伊特纳认为,反腐败应该从四大支点入手解决:从组织系统上预防;教育并提高社会反腐意识;加强执法、制裁制度;加强国际合作。这四大支柱彼此密切相关,相互交叉。反腐败不能只靠通过法律法规加以遏制,还需要置于更广泛的范畴,法律是终极手段,还需要预防体系,需要致力于国际合作等。预防方面,主要指从组织上、系统上预防腐败发生。例如,对于腐败易发的领域,敏感职位上的职员或公务员,一般每3年或5年就轮换。

克罗伊特纳说,在提高意识方面,要告诉公众:腐败给我们带来巨额损失,影响我们每个人,公共机构的公信力受到损害,政治体系的信任受到影响,社会保障、社会前景受损。他认为提高反腐败意识,需要公众机构和媒体的大力支持。

克罗伊特纳认为,腐败现象是各国都面临的挑战,腐败无法一劳永逸地加以根除,反腐败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同时,他也认为腐败难以根除,“我们可以改进反腐形式,可以通过法律实现更多的公正廉明,但无法彻底消灭腐败,这是一个必须承认的现实”。

克罗伊特纳同时说,由于各国的法律系统不同,程序法不同,政策不同,国际反腐日常合作现在还面临着不少挑战。“一些案例中,有的国家甚至不愿意披露相关信息和数据,或者不愿意和其他国家合作,尤其是涉及一些重大案件。”

克罗伊特纳表示,总地来说,他对反腐国际合作的未来发展持乐观态度,过去一二十年,国际反腐败合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向前迈出了一大步。他说,必须建立打击腐败行为的国际法律框架,必须建立海外追剿贪官的法律框架,这些共识如今已经毫无争议,而在30年前,大多数国家都认为反腐败是一国之事,不需要国际合作。

【延伸阅读】中国同美加澳等国就反腐败国际合作保持密切沟通

中新社北京11月27日电 (郭君宇)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27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国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在反腐败国际合作领域保持着密切沟通,有关合作正在不断加强。

有记者问,26日外交部就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举行媒体吹风会,引起媒体关注。有媒体报道认为,“西方国家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领域与中方合作态度消极”,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

发言人表示,腐败犯罪是人类社会的毒瘤、国际社会的公敌,各国都已表明要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决心。中国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在反腐败国际合作领域保持着密切沟通和合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有关合作正在不断加强,同时目前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我们相信,只要各方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取得更多实际成果。”华春莹说。 (完)

(2014-11-27 17:09:11)

【延伸阅读】反腐纳入APEC议题 国际合作顺理成章

中新社北京11月7日电 题:反腐纳入APEC议题国际合作顺理成章

中新社记者 欧阳开宇

已经启动的北京APEC会议周把反腐作为重要议题属众望所归。从当前APEC聚焦反腐斗争的大方向看,有两步棋显得尤为关键——国际追逃追赃和打击跨境商业贿赂。

今年,中国是APEC轮值主席国,中国监察部担任反腐败工作组主席。据中方透露,反腐已纳入此次会议讨论议题。一份关于反腐败网络的宣言将成为会议的重要成果。

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王义桅指出,很多人看到APEC带着浓厚的经济属性,实际上,反腐与经济建设紧紧相连,通过反腐合作,可以实现市场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经商环境。

中国监察部长黄树贤此前指出,面对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必须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从现状分析,这项工作中的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商业贿赂将成为合作重要支柱。

毋庸置疑,海外追逃已成为亚太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严峻课题。据官方媒体“保守估计”,全球发展中国家每年有200亿至400亿美元被非法转移。跨国公司法人跨境商业贿赂犯罪呈现大幅度上升趋势,如何遏制和有效治理这一顽疾也已横亘在眼前。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反腐力度空前。中国今年发起了声势浩大的全球追逃追赃的“猎狐行动”,行动开展100天已从40余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劝返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180余名。此外,葛兰素史克“贿赂门”事件等被查处亦体现中国打击商业贿赂的坚定决心。

不过,上述工作在进行过程中仍面临不少障碍。就国际追逃追赃来说,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贺夏蓉指出,由于司法制度有所区别等因素,追逃追赃方面的国际合作渠道并不通畅。同时,跨国公司商业贿赂犯罪情况复杂,调查取证难度大,单靠某一经济体司法机关的力量难以实现。

在此背景下,APEC已成为一个重要突破口。王义桅指出,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是中国贪官外逃的重要藏匿地,中国利用APEC平台展开反腐国际合作和海外追逃顺理成章。

“在APEC平台上,由中国主导推动反腐国际合作,相比一些宏观领域的谈判更为务实,也更易推进。”王义桅分析称。

南开大学APEC研究中心主任刘晨阳注意到,在APEC平台上讨论反腐议题,有最高领导人层面的推进,对于反腐合作的意向,以及合作的优先领域共识度方面都将有更强的推动作用。

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APEC秘书处透露,APEC最后一次高官会已将APEC反腐“北京宣言”提交7日举行的双部长会议。不久后,这项宣言或将面世。

可以预见,在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和国际格局深度调整背景下,即将推出的APEC反腐共识将强调积极发挥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机制的作用,共同推进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尤其在追逃追赃以及打击商业贿赂方面,将进一步采取针对性务实措施和切实行动,使腐败分子无所遁形。(完)

(2014-11-07 16: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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