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87岁癌末妻子为夫准备够吃一辈子的食物(图)
参考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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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妇担心自己过世后老伴没有喜欢吃的菜。(图片来源网络)
参考消息网12月9日报道 台媒称,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夏普斯堡一名罹患癌症的87岁的老妇人海伦葛瑞,在发现病情恶化为末期后,开始大量烹煮丈夫喜欢吃的菜,存放在家中的冷冻库,好让丈夫亚瑟在她死去之后仍能吃到自己亲手煮的食物。
据台湾东森新闻网12月9日报道,海伦表示,她目前已准备了四大盘千层面、一大锅炖牛肉,各式各样的汤还有其他丈夫爱吃的菜。
“我只想要他在我死后还能够过着很好的生活、吃到我亲手为他准备的料理。”这名老妇人更表示,她目前所准备的份量已多到“我的丈夫来天堂和我重逢前都足够!”的地步。不过她也说,为了安全起见,在有生之年还会继续烹煮、准备更多份量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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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太崔某细心照顾瘫痪丈夫十五年,但终因不堪重负,不愿拖累子女,选择勒死丈夫后割腕自杀,后获救。
近日,崔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但因事出有因,三分检建议法院判处其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老太曾厌世被劝阻
检方介绍,崔某曾是怀柔杨宋镇杨宋村里的模范妻子。1990年,丈夫周先生患脑梗塞,病情逐渐加重,从依靠轮椅行动,发展到卧床不起,后生活完全无法自理。
喂水喂药,帮丈夫大小便,每隔一小时半小时给丈夫翻个身防止生褥疮……崔某一直细心照顾着丈夫。长期过度的劳累,崔某也患上了脑梗死、高血压(极高危)、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丧失了照顾丈夫的能力。
此前,崔某产生了厌世想法,都被儿女及时劝阻。当医生告诉她,她的治病费要十几万元时,担心自己和丈夫拖累了子女,崔某想到和丈夫一起死。
2014年3月6日9时许,崔某趁女儿上班,用两边系上重物的绳子,放在了丈夫脖子上,并用壁纸刀先后割开了自己左手手腕和颈部意图自杀。
当看到伤口流血,崔某产生了恐惧,害怕大出血而死,崔某又给女儿打电话告知自己快死了,让其赶紧回家。
女儿到现场后,报警。
事后,崔某被送医、获救。周先生因窒息死亡。
亲人请求从轻处理
承办人通过调查发现,崔某在丈夫瘫痪15年期间,一直尽心尽职,也被左邻右舍看在眼里。
“崔某照顾丈夫这么多年一直都挺尽职的,而且特别细心,村里好多人都知道崔某伺候她丈夫挺到位的。”村委会副主任高某在证言中称。
有邻居评价,大小便都在床上的周先生,多年来并没有难闻的气味,都很佩服崔某的悉心照顾。
“我哥哥患病卧床已经十多年了,已经人事不知了,一直是我嫂子崔某精心照顾,我们整个家庭都很同情她,即使是她把我哥哥害死的,我没想责怪她,确实不容易,希望检察机关对她从轻处理。”周先生的妹妹和弟弟向检察院明确表示,希望不追究崔某的刑事责任。
检方开听证会决定起诉
检察院内部对崔某是否提起公诉有两种声音。
三分检根据该院命案办理工作机制关于命案不起诉实行公开审查的要求,召开听证会,邀请了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及当事人近亲属、辩护人参会。
会上形成了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可以说是由居家养老制度没有得到切实保障而引发的悲剧,可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一种意见是起诉,通过审判唤起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建设,避免悲剧重演。
今年11月2日,三分检召开检委会,在认真听取与会人民监督员、法学专家、当事人家属意见的基础上,采纳了第二种意见,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崔某提起公诉。(记者刘洋 通讯员王荣华)
(2014-12-03 08: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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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老太照顾瘫痪丈夫15年后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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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6日,崔某勒死丈夫后自杀未遂,被送入医院急救。检方供图
六旬老太崔某悉心照顾瘫痪丈夫,15年不离不弃。因长期过度劳累,崔某身患多种疾病,丧失了继续照顾丈夫的能力。为不拖累儿女,今年3月,崔某选择勒死已成植物人的丈夫并割腕自杀。后崔某经抢救脱险。案发后,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为是否起诉崔某召开听证会听取多方意见。最终,检方于今年11月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崔某提起公诉。
京华时报记者杨凤临
□案情
患病老太勒死丈夫轻生
今年62岁的崔某是北京怀柔区农民,育有一双儿女。1999年,崔某的丈夫周某患上脑梗塞,虽经住院治疗病情仍不断恶化,最后卧床不起,生活无法自理。近两年周某逐渐失去意识,成了植物人。15年来,崔某独自挑起家庭的重担,悉心照顾丈夫,任劳任怨。为了给丈夫治病,崔某省吃俭用,四处奔波、寻医问药。
2013年年初,长期过度劳累的崔某也患上了脑梗塞。同时,她还被查出患有极高危的高血压以及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崔某不但丧失了照顾丈夫的能力,甚至自己也随时有生命危险。
考虑到儿女生活负担重、经济困难,崔某担心自己和丈夫会成为儿女生活的累赘,她多次产生厌世的想法,所幸都被儿女及时发现并劝阻。
今年3月6日早晨,崔某以方便照顾为由,让女儿帮忙把丈夫挪到炕沿。待女儿上班后,崔某找来一根绳子,两头系上重物,挂在了丈夫的脖子上。已是植物人的周某没有丝毫挣扎。
随后,崔某用壁纸刀去割自己的左手腕和颈部,鲜血瞬间迸出。疼痛难忍的崔某开始害怕,于是赶紧给女儿打电话,称自己快死了,让女儿快点来。
崔某的女儿赶到后,立即打电话报警。经医护人员确认,周某当场死亡,崔某经过医院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经法医鉴定,周某系被他人用绳索勒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崔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方提起公诉建议缓刑
村委会副主任高某证实:“崔某照顾她丈夫这么多年一直都挺尽职的,特别细心,村里好多人都知道崔某伺候她丈夫挺到位的。”
周某的亲人均表示完全理解崔某的行为,并为她求情,希望对其从轻处罚。
“我哥哥患病卧床十多年,已经人事不知了,一直是我嫂子精心照顾,我们都很同情她,即使是她把我哥哥害死的,我也没想责怪她,她确实太不容易了,希望从轻处理。”周某的亲妹妹提供证言时说。
面对这起案件,在诉与不诉的问题上,承办检察官显得有些为难。为此,市检三分院专门召开命案公开审查听证会,充分听取崔某的近亲属、辩护人、知名专家教授等多方意见,并专门召开检委会进行讨论。
最终三分院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崔某依法提起公诉,但检方建议法院在量刑方面对崔某进行从轻发落,建议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判缓刑。
是否公诉的依据是什么?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
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我国《刑罚》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崔某的行为确属故意杀人无疑,因而据此规定,当对崔某提起公诉。”
然而,《刑事诉讼法》第173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结合崔某杀夫情节,社会危害性较小,据此似乎可以做不起诉处理。”在情与法、诉与不诉之间,检察官陷入了两难。
司法解释的自由裁量,外加本案情况特殊,一度使得检察院内部出现了两种不同声音: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崔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并造成一人死亡结果的发生,鉴于其行为性质的严重性,故应对其提起公诉;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崔某的行为虽然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但鉴于本案中的特殊情节,加之当女儿报警时,崔某并未反对或阻止,应当认定为自首,故可对其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公诉决定是如何做出的?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10月29日,市检三分院根据“命案不起诉实行公开审查”的要求,召开命案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刑法教授阮齐林等3名专家学者,北京物资学院劳动学院院长尚珂等3名人民监督员,以及当事人近亲属、辩护人参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为本案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1月2日,市检三分院召开检委会,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崔某依法提起公诉。
听证会上形成两种不同意见
◎应当公诉
第一,刑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人们对规范的尊重,本案是故意杀人案,必须采取最严厉的态度才能实现刑罚目的,培育国民对生命的尊重。第二,让崔某接受审判本身能够给她带来赎罪感,同时向社会公众传达一个信念:无论多么困难都不能放弃生命。第三,中国将逐步进入老龄社会,家庭照顾老弱的压力和责任越来越重,希望通过该案的审判可以唤起全社会、尤其是政府部门加快完善社会福利和保障体系建设的步伐,尽量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不应公诉
本案被告人是出于对子女的关爱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其心情可以理解。如果作出不起诉处理,能够给其子女一个抚慰和继续孝养母亲的机会,以弥补内心的创伤。此外,本案可以说是由居家养老制度没有得到切实保障而引发的悲剧,通过做相对不起诉处理能够唤起全社会对于“居家养老”制度的关注,社会效果比较好。
邻里:周某瘫痪15年没长褥疮
11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崔某的居住地——怀柔区杨宋镇杨宋庄村。在一条安静的小胡同里,有一处不起眼的平房,灰色水泥墙的外表,蓝色大铁门紧闭。旁边的一户村民告诉记者,这里就是周某和崔某的家。
崔某的邻居告诉记者,崔某悉心照顾瘫痪丈夫15年的事在村里人尽皆知。
“我之前去他们家探望过,周某一尿床她就给换干净的褥子,崔某每隔三四十分钟就给丈夫翻一次身,还经常给他按摩,所以周某瘫痪十几年身上连一个褥疮都没长。”这名邻居说。
据村民介绍,崔某的女儿在怀柔当老师,儿子在市里工作,子女的收入都不高。由于周某患病多年,治病等各方面开销大,所以周家一直经济困难。
“崔某的儿子和女儿都已成家,他们都很孝顺,但由于工作原因,一般只能周末回来照顾父母。”一名邻居说。
对于如何看待崔某勒死丈夫的行为,受访的邻居、村民们表示,他们非常理解崔某。“十几年了,崔某那么多苦都吃了,都扛过来了,要不是自己生病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一名村民感慨道。
村委会:老两口均有参保新农合在杨宋庄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周某说,民政部门曾派人探望过周某,劝崔某将丈夫送养老院。“崔某说伺候丈夫的活太辛苦,不想麻烦别人,也担心养老院不如自己照顾的仔细,所以执意将丈夫留在家里亲自照顾。”周某说。
村委会副主任武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周某一家因经济困难曾拿过五六年低保,每个月大概有五六百元。“去年调查发现他们家人均收入已超过拿低保的条件,所以取消了低保。由于老两口都患病,子女收入不高,所以还是相当困难。”武某说。
武某说,崔某和丈夫周某都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几年前,崔某还经常带丈夫到医院看病,并通过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过一部分医药费。
“但去正规医院看病毕竟很贵,自己要掏一部分,还要排队,所以周某瘫痪并成植物人后,崔某就很少带他去正规医院了。她一般都是在附近的药店买些药给丈夫用,但很多药新农村合作医疗不能报销。”武某说,崔某自己患上脑梗塞、高血压等疾病后,为了省钱且要照顾丈夫,她几乎没有到正规医院接受过治疗,都是在小药店零散地买些药服用。
(2014-12-03 06:39:10)
【延伸阅读】妻子受不了丈夫以“神的代言人”自居 携女儿诉离
中新网11月27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张姓男子热衷宗教与政治,妻子受不了他以“神的代言人”自居,还曾暴力相向,带两名女儿离家,并提离婚诉讼。台北士林地院审理时,张姓男子要求法官立刻判妻女返家“不得有误”,法官认为张姓男子对妻子只会威吓,两人分居婚姻难以维系,判准离婚。
张姓男子的两名女儿证称,爸爸强迫她们起床祷告十分钟,不然妈妈会死掉,会有癌症,爸爸就要娶新老婆。法官判两人由母亲单独监护,但张姓男子仍可和女儿约定见面。
张妻指控,丈夫笃信宗教,也对政治狂热,只要心情不好就骂人、敲打厨具,母女三人都活在恐惧之下。她说,以往丈夫只对她施暴,但现在因不满大女儿衣着,小女儿看韩剧有性侵剧情,竟骂“淫乱”,还拿铁柄扫把挥打。
张姓男子否认指控,说自己出生就受洗“根正苗红”,除攻读博士,也准备第三个硕士学位,有强烈文人气质,不可能强迫妻子。他说,去年大女儿在家练钢琴时衣着失当,隔天祷告后,要求十七岁的大女儿接受“打屁股”处罚,未料妻子冲上前阻挡,他才打伤妻子。
法官开庭时询问张姓男子:“你觉得这样处罚小孩是适当的?” 张姓男子说:“这是万不得已的,为了小孩好,我必须这样做。”他还说,坚守结婚誓言不会离婚,要求法官判妻女返家团圆。
不过法官调查发现,张姓男子在妻女离家后,传短信给妻子威吓,毫无夫妻间关怀情意,且他与妻女分居,婚姻难以维持,张妻提离婚诉讼于法有据,准予离婚。
(2014-11-27 11:30:29)
【延伸阅读】妻子与人同居 丈夫用钥匙刺瞎“奸夫”获刑
发现分居已3年的妻子与人同居后,男子一怒之下,掏出钥匙刺瞎了“奸夫”梁某荣。伤人的男子韦强(化名)获刑4年,并被判赔偿1.9万余元。梁某荣不服,提起上诉。
昨日,记者获悉,该案经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作出最终判决,维持原判。
意外发现妻子与人同居
韦强和徐某凤本是夫妻,两人育有一个儿子。但两人感情不和,曾协议离婚,但未成功,至案发时,两人已分居近3年。其间,梁某荣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徐某凤同居了一年多。
2013年2月9日,韦强带着儿子,从深圳赶到虎门徐某凤所居住的出租屋,想让徐陪着儿子过一个生日。当韦强敲开出租屋的门时,出现在他眼前的并非他的妻子,而是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正是梁某荣。他的妻子,则坐在房间里的沙发上。
“你是谁?”韦强和梁某荣先后疑惑地问了对方同样的问题。前者说,“我是徐某凤的老公”,而后便想把梁某荣推开进入屋内,但梁始终挡在门口。
随后,两人互相掐住对方的脖子,扭打到了一起。扭打过程中,韦强掏出了口袋里的钥匙,往梁的头部插了过去,恰好插中了梁的左眼,顿时血流如注。
梁某荣受伤后,共花费医疗费15940元,经法医鉴定,其所受损伤为重伤,伤残程度为6级。
法院不支持原告上诉要求
原审法院认为,韦强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梁某荣医疗费、护理费等共19166元。
法院表示,因梁某荣所请求的伤残补助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不属物质损失范畴,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相应财产可以支付,因此对该两项请求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梁某荣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梁某荣所提的两项费用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规定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范畴,依法应不予审查,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龙成柳)
(2014-11-18 19:5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