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苏格兰八旬姐弟忧共赴瑞士接受安乐死

参考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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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律不允许老人安乐死。(图片来源网络)
参考消息网2月2日报道 台媒称,苏格兰一对相依为命40年的表姐弟,由于担心两人会被迫住进不同间养老院,因此决定要一同到瑞士接受安乐死。
据台湾东森新闻网2月2日援引《每日电讯报》报道,89岁的麦康纳基与86岁的亨德森是一对感情很好的表姐弟,两人从40年前开始同住在苏格兰,彼此互相照料,但麦康纳基在一次跌倒中伤到了髋关节,而亨德森则被诊断出有初期脑退化的现象,由于两人担心之后会被送往不同的养老院,被迫分开,于是决定一起前往瑞士送自己最后一程。
在两人启程的前一个月,瑞士安乐死诊所(Eternal Spirit)的医生帕特里夏(Erika Preisig)前往苏格兰为他们检查身体状况,在两人捐出了些许个人财物之后,在去年11月前往瑞士,一同手牵手离开人世。
帕特里夏在事后表示,两人离开的模样充满了祥和与幸福,令人感到惊讶,这通常只会发生在共同生活了许多年的人们身上。但他们接受安乐死的消息,却也引起反安乐死组织对于英国国内老人照护服务的质疑声浪。
【延伸阅读】当“生命的尊严”遭遇“生命的权利”——聚焦“安乐死”争议
新华网合肥1月25日电(记者鲍晓菁)一岁的男童严重脑损伤,父母看着勉强维持生命的儿子痛不欲生,含泪请求为孩子实施“安乐死”,但是,再大的痛苦,再毅然的决绝,却不能突破法律的“禁区”——这一做法与我国法律相悖。
近日,发生在安徽的这一新闻事件再次引发舆论对于“安乐死”的关注。“安乐死”究竟带来哪些焦点的争论?生命的权利与生命的尊严,究竟该如何取舍?在法律、伦理、现实之间,“安乐死”是否将是个永远的“禁区”?
百分百的痛苦,百分百的拒绝
安徽霍邱一岁四个月大的男孩在父亲上班的快递公司内被传送带卡住,导致严重脑损伤。在当地医院抢救后,1月4日,孩子被转到安徽省立儿童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经过医护人员的积极救治,孩子已经可以脱离呼吸机自主呼吸,并于1月13日出院。
在其出院诊断上记者看到,“缺氧性脑损害、重度脑损害、心肺复苏后、左肱骨骨折、多脏器功能损害。”“入院后给予醒脑静和脑苷肌肽营养神经,家长要求不行治疗及检查。现患儿家长要求出院,予以办理。”“患儿昏迷状态、鼻饲牛奶,面色口唇正常,痰较多。”“两侧大小脑半球脑萎缩、双侧基底节区片状异常信号……”。
患者家属称,现在孩子除眼睛能动,全身无法活动,无法张嘴说话,全靠吸氧维持呼吸。孩子的妈妈每隔3个小时就要用针管将牛奶注入孩子的胃管中,看着孩子这样受罪,父母整日以泪洗面。因此曾经向医院和民政部门提出给孩子实施“安乐死”。
医生称,一般情况下,窒息超过4到6分钟就会因脑缺氧造成不可逆的脑损伤,这名患儿因窒息时间较长,脑损伤很严重,今后的康复情况也不乐观。对于家属提出“安乐死”要求,医生肯定予以拒绝,因为这是违背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
“生命的权利”和“我不愿这样活着”
“我爱生命,但我不愿这样活下去……”这是一句闻者动容的悲怆话语,也是一个当下得不到我国法律允许的要求。
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类似“安乐死”相关事件远非孤例。
就在本月初,苏州儿童医院门口,一位女士抱着两月大婴儿跪在地上哭,一位男子在旁边举着一张纸,上面写着:宝宝求安乐死,因病无法治愈,每天忍受着痛苦。这名患儿出生后不久就患上了一种罕见的怪病,嘴唇发紫,全身抽搐。在上海复旦附属儿科医院,经过多项检查之后,得出的结论是宝宝得了严重的高胰岛素血症。经过手术,目前宝宝胰腺已被切除95%。父母实在不忍心孩子遭受这样的痛苦,因此请求为孩子实施安乐死。而目前小宝宝经过多方救助,症状已稍有缓解,孩子父母表示,会继续带孩子治疗下去。
2007年,宁夏患有“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的29岁女青年李燕求安乐死事件,就曾引起全国网民关注。当时她全身只有头和几根手指能动,丧失全部自理能力。绝望中的她写了一份“安乐死申请”议案(草案),希望能有全国人大代表帮助她提交。她说:我爱生命,但我不愿这样活下去。
采访中,多家医院临床医生告诉记者,不少晚期癌症病人都有过“安乐死”的请求。但是我国法律目前明确禁止“安乐死”,因此不可能有医疗机构执行。
“禁区”下的争议走向何方
法学专家称,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安乐死”这一说法,安徽霍邱这名脑重伤男童家属想为孩子实施“安乐死”,此举涉嫌违法。亲人重病,家人想为其终结痛苦,心情可以理解,但谁也无权主动剥夺病人的生命。如果实施,就可能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陈根发说,我国宪法规定要保障公民的生命权,因此“安乐死”与现行法律是冲突的。“安乐死”立法是一项系统工程,与医疗制度关系最为密切。从价值判断看,安乐死有其正当性和合理性,但在我国目前的医疗条件和社会环境之下,尚不具备安乐死立法的条件。
法学专家表示,“安乐死”既涉及法律,更涉及人类生命伦理。荷兰是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安乐死立法的国家。为了避免滥用安乐死,造成非正常的死亡,荷兰安乐死合法化法案本身规定了非常严格的条件。即便如此,安乐死依然争议不断。仅2010年度,荷兰实施的3200件“安乐死”事件中,就约有72%的案件涉嫌“故意杀人”。安乐死的条件一般是病人遭受着躯体上的极端痛苦,但现在却越来越多被解释为精神上的痛苦。
社会学家称,我国一些“求死”事件背后反映出社会救济、保障还没有系统化和成熟化这一现实问题。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目前医疗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特别是农村,医疗保险保障能力有限,大多数老人依靠儿女生活,因病致贫的现象普遍存在。
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王开玉介绍,允许病人选择安乐死的前提应是,亲人、医疗机构、社会慈善组织尤其是政府救济均已充分尽到了挽救生命的责任。而我国的现状是,因无钱医治而不得不放弃治疗而等死的现象决非个别。如果一旦法律允许安乐死,负面效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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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岁多男童脑损伤 父母含泪祈求实施安乐死
(2015-01-25 15:31:11)
【延伸阅读】患癌女子选择安乐死 美议员吁制定加州安乐死法案
中新网1月23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去年11月,美国一名患有末期癌症的29岁女子梅纳德德决定从加州移居到俄勒冈州,在俄勒冈州合法的安乐死法律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该女子生前发表视频,称有权终结自己的生命,视频上传网络后引起巨大争议。如今,加州的9名议员站出来表示,希望能够制定加州安乐死法案。
据报道,梅纳德德是一名脑癌患者,因为在网站上公开自己的故事,选择安乐死,引发争议。由于加州并没有安乐死的相关法律,梅纳德在去年搬到俄勒冈州,并在11月服药,安详离世。
报道称,梅纳德的故事在加州引起了广泛的讨论,9名加州众议员与梅纳德的丈夫和母亲一起站出来,希望能够让加州也可以拥有尊严死亡。
据悉,目前全美只有俄勒冈州、华盛顿州、蒙大拿州、佛蒙特州与新墨西哥州拥有合法安乐死的法律,德州则是部分合法,俄勒冈州在1994年投票通过,1997年生效,也是全美第一个可以合法执行安乐死的州。
梅纳德的丈夫狄亚士说,这是梅纳德死前的心愿,希望让所有的加州人都可以适用;因为梅纳德了解, 如果她一直留在加州,她必须面对恐怖的死亡,她在加州居住,她希望能在加州和平安详的离去。
事实上,安乐死的法案曾经在加州讨论过两次,但都以失败告终,主要的反对者包括了宗教人士以及部分的医生。
报道称,为了让法案能够顺利通过,“同情与选择”协会设立了梅纳德基金,在全美获得不错的回响;“同情与选择”协会发言人强调,如果加州议会无法通过安乐死法案,他们将寻求公投立法,希望明年能够完成通过。
(2015-01-23 11:12:23)
【延伸阅读】一强奸惯犯因无法克制犯罪冲动申请安乐死终获准
中新网1月6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6日报道,比利时一名强奸惯犯多年来一直申请安乐死,如今终获当局批准。这是比利时安乐死法律落实以来,第一个获准安乐死的囚犯。
比利时没有死刑,现年51岁的布利肯犯下多项强奸及杀人罪,被判终身监禁,至今已入狱30年。
布里肯自称无法克服暴力性冲动,这一生无望获释,因此希望结束精神上的折磨。布利肯的律师称,他的当事人经历了“难以承受”的精神痛楚,一直希望安乐死。
布里肯去年9月通过了所有相关测试,他将在下星期天(11日)在监狱被注射药物死亡。
比利时早在2002年就随荷兰宣布安乐死合法化,但该法律只适用于18岁以上的成年人。在全球首个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荷兰,安乐死的最低年龄为12岁。
(2015-01-06 09:06:00)
【延伸阅读】比利时杀人犯狱中难忍杀人欲望 自请安乐死获准
参考消息网1月6日报道 台媒称,比利时一名52岁的连续性侵杀人犯,因克制不了内心强烈的暴力性冲动、及杀人欲望,拒绝提早假释的可能,但又受不了在监狱中的精神折磨,决定自请安乐死。
据台湾东森网1月6日报道,当地医疗机构严格评估后同意他的要求,将在11日接执行针剂注射安。这案也是比利时2002年安乐死合法化后,首位获准以安乐死寻求解脱的囚犯。
连续性侵杀人犯范登自1980年起,先犯下强奸、杀人罪,但被诊断是精神失常,经过7年的监狱精神科病房矫正后获释。但随后一周内又再度强奸、伤害、杀人等罪,法院认为他无法克制自己的杀人冲动,判他终身监禁,至今范登已经入狱服刑30多年,仅一次获准离狱参加母亲葬礼。
范登入狱后曾多次向监狱医疗机构表示,自己无法克制暴力欲望与杀人冲动,在狱中生活十分痛苦,也不想假释出狱,希望狱方能实现他安乐死的愿望,让他结束困扰他多年的痛苦。直到2014年9月当地相关医疗机构认为,范登的个案达到安乐死法案要求的所有前提,比利时司法部门批准他的安乐死申请,并且将在2015年1月11日执行这起相当罕见的安乐死案例。但此决定却让受害人家属无法接受,认为范登应该一生都在监狱中腐烂。
比利时是2002年自荷兰之后,全世界第二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资格审查相当严格,包括病患必须有自我意识与判断能力,谨慎考虑后且自愿接受安乐死,同时必须反复提出要求。此外比利时2014年通过未成年人安乐死法案,成为首个允许绝症儿童不分年龄进行安乐死的国家,尽管仍对安乐死有高门槛限制,这项举动仍引来国内外宗教团体的批判。
(2015-01-06 08:42:53)
【延伸阅读】美国患癌女子选择安乐死 遗言上传网络引发争议梅纳德患脑癌,头痛欲裂,决定离世。这是她在2013年的留影。
中新网11月4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4日报道,美国一名患有末期癌症的年轻女子本月1日在家中自杀身亡,该女子生前发表视频,称有权终结自己的生命,视频上传网络后引起巨大争议。
据报道,29岁的梅纳德(Brittany Maynard)今年初确诊患有末期脑癌,医生说她只剩下半年的性命。梅纳德希望将痛苦减至最低的情况下离开人世,于是选择安乐死。为此,她从加利福尼亚州举家搬到允许安乐死的俄勒冈州。
梅纳德临终前留下遗言道:“永别了,我亲爱的朋友和家人。今天,在面对这个末期绝症,这个让我受尽煎熬,并可能给我带来更多痛苦的脑癌,我选择有尊严地离世。”
梅纳德的遗言立即在社交媒体上广泛流传。梅纳德还说:“这个世界是个美好的地方,旅游是我最好的导师,我的亲密好友和家人是我最大的支柱。即便是现在我在打字的当儿,我也有一群支持者围绕在我床边……永别了世界。散发正能量。让爱传下去!”
支持安乐死的“慈悲与选择”组织发表声明称,梅纳德是在本月1日在家中安详离世。
该组织主席库姆斯·李表示:“梅纳德虽已过世,但她对生命与大自然的热爱,其热情与精神将永远留存。”
美国至今只有五个州立法允许身患绝症的病人从医生处获取可以加速其死亡的药物处方。
据了解,梅纳德是在家人的陪同下,通过医生给予的药方,在卧房中终结生命。
梅纳德的故事使她成为各国报章的头条人物,她也在上周成为美国《时人》杂志(People Magazine)的封面人物。
(2014-11-04 08: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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