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带编入伍:一项政策多方受益

中青在线
湖北省 大冶市
市政府每年拿出一定事业编制用于聘用既符合服兵役条件、又通过事业单位考试的应征大学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意向协议,退伍后即参加工作;同时建立严格的跟踪考核机制,如果服役期间违反军纪受到警告等处分,立刻终止协议,不再给予安置。
“李名洋,武汉大学法律事务专业毕业,2017年退伍,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12月5日,在湖北省大冶市人社局会议室内,局长黄茂林面前摆着一摞厚厚的退伍兵档案,其中李名洋的简历引起了他的兴趣:“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将这名退伍兵安排在法务类岗位正好弥补法律类人才的空缺。”黄茂林说。
退伍兵能直接根据专业安排就业?竟然有这样的好事?看着记者疑惑的眼神,该市人武部部长陈志雄告诉记者:“确切地说,是大冶籍大学生士兵,入伍前先要通过市里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服役期满后,根据退伍兵在部队表现及专业特长安排就业。”陈部长介绍,“带编入伍”是2011年大冶市相关部门为鼓励大学生入伍而出台的政策。那一年,一纸文件下达,退伍兵从计划性安置改为货币化安置,导致大学生报名应征率急转直下。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武装工作发展同频共振,大冶市委、市政府、人武部紧锣密鼓地展开调研,10余次开会部署,最终出台《大冶市鼓励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暂行规定》。
说到这儿,陈部长拿出一份《规定》递给记者,记者看到上面的规定很详细:凡具有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市政府每年拿出20个事业编制用于聘用既符合服兵役条件,又通过事业单位考试的应征人员,按符合条件的人员考试成绩排名录取50%,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意向协议,退伍后即参加工作;入伍当年参加考试没有被聘用的人员,在退伍后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服役期满2年加3分,服役期满4年加4分,服役期满8年以上加5分,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另加1分,荣立三等功的另加3分,获多种奖励者总加分不超过5分。
“退伍回来就安排工作,这是不是意味着当兵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啊?”
“当然不是这样的。”陈部长说,人武部还建立了严格的大学生士兵跟踪考核机制,要求大学生每半年向人武部汇报一次生活、学习、思想情况,一旦有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违反军纪受到警告等处分,立刻终止协议,不再给予安置。
说到这儿,陈部长又拿出一组数据给记者看:自“带编入伍”政策施行以来,大冶市大学生应征报名人数从2011年的99人提升到2017年的672人,大学生入伍比例从2011年的20%提升到2017年的60%,而且没有出现一例取消安置的现象。“首先是因为我们选送的都是经过双重考核的优秀兵员,其次是大家对这一难得的岗位也都比较珍惜,对自己要求也比较严格,表现都很好。”
“墙内开花要让墙外香,好的做法必须延续下去。”在今年市委常委议军会上,市长王刚掷地有声:“好岗位一定要留给大学生退伍兵”。该市市委书记李修武当即拍板决定,将事业编名额从20个增加到30个,以进一步吸引更多高学历人才报名参军。该人武部与相关职能部门审时度势,进一步完善“带编入伍”政策:义务兵有特长及立功受奖者、服义务兵役期满选取士官者,如在部队表现优异,可不受原报考岗位限制,在全市空缺事业编制中从优安置。
正在说话间,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武部政工科长柯于光来到大冶市人武部登门“取经”。前不久,利用辖区校园开放日活动,西塞山区人武部向适龄青年及家长发放问卷调查表,统计显示有70%的家长表示支持孩子参军,但他们希望孩子退伍后能够得到妥善安置。早就听说大冶市退役大学生安置得比较好,于是柯于光带着问卷调查表及经过区委书记批复的《西塞山区鼓励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若干意见(试行)》通知,来到大冶市人武部,向陈志雄部长探讨借鉴“带编入伍”。
“‘带编入伍’是军地双赢的重大举措。大学生退伍兵本身就是宝贵的国防财富,将他们纳入事业单位系统工作,势必为优化地方政府及企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注入新的活力。”黄茂林向记者介绍:从“带编入伍”政策实施至今,该市已经有上百名退伍兵相继安置到市政府、市人社局、工商局等单位,相当于播撒了上百颗国防教育的种子。
去年退伍的大学生士兵胡俊昌,在服役期间曾任职连队文书,退伍后被分配到市人社局信访办,负责信访、材料撰写、档案管理等工作,目前参加工作一年的他对于各项工作已经得心应手。“胡俊昌就是优秀大学生退伍兵的代表,他办事不拖沓、无欠账,对于领导交代的任务立说立行,还带动了整个部门的工作效率。”黄茂林满是赞誉。
走上大冶市的街头巷尾,空气中到处弥漫着新气象的因子。记者了解到,大冶市人武部正与国防教育办公室重新制定新年度国防教育宣传规划,把大学生征兵工作融入立德树人、国防教育大格局;市双拥办正联合人武部挖掘大学生退伍兵典型,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做准备;市所属3个街道、10个乡镇策划的新年度征兵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本文刊于今日中国国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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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事关退役士兵切身利益的事
军委政治工作部兵员和文职人员局有关负责人就士兵退役工作答记者问
问:请介绍一下2017年度士兵退役工作的总体情况。
答:2017年士兵退役工作,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强军思想为引领,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部署,按照稳队伍、调结构、强素质、增活力、保打赢的总体思路,积极稳妥推进。注重聚焦备战打仗,大幅压减机关和非战斗机构超编士兵,全力保障一线作战部队、新型作战力量部队兵员需求;注重压减数量规模,在去年完成士兵精简任务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结构、瘦体强身;注重搞好服务保障,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宣讲法规政策,满腔热忱为退役士兵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目前,2013年夏秋季以后入伍的退役士兵,已于9月份离队完毕;2012年冬季以前入伍的退役士兵,从12月1日开始陆续离队,全军士兵退役工作正按计划平稳顺利推进。
问: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后,士兵退役工作管理体制发生了什么变化?
答:军队领导指挥体制改革后,军官、士官、义务兵、文职人员4支队伍的建设管理职能统一划归政治工作部门,实现了军事人力资源集中统管,这样更有利于坚持党管人才、整合人力资源管理职能,更有利于军事人才建设协调发展、科学管理,更有利于政策制度统筹规划、一体设计,最大限度地释放人力资源整体效益。2016年1月,军委政治工作部兵员和文职人员局正式组建后,全军士兵队伍建设管理职能由原总参谋部军务部划归我局,全军各大单位、各部队兵员管理职能也相应作出调整,士兵退役工作由各级政治工作机关归口办理。
问: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和军队就士兵退役工作出台了哪些惠兵政策?大致内容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士兵退役安置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政策。在安排工作方面,明确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就业的退役士兵比例,不得低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总数的80%;中央企业从今年开始按新招录职工5%的比例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各地按照退役士兵服役贡献进行量化评分,实行公开安置、阳光安置。在扶持自主就业创业方面,明确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3年内限额减免多项税费,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可上浮20%;对当年招用退役士兵的部分企业,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扣减相关税收,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国家教育部从2016年开始,每年设立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中央要求,也加大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力度,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广大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后,可直接到当地安置部门咨询。
问:士兵退役安置工作涉及军地双方,这方面的工作是如何衔接、职能是怎么切割的?
答:根据《兵役法》规定,军人从宣布退役命令之日起,即终止军龄计算,身份转为普通公民。《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明确,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具体职能分工是:部队宣布退役命令前,士兵的教育管理、退役鉴定、经费结算、关系接转、档案材料整理及递送等相关工作,属军队职能,由部队负责;离队返乡途中的交通保障,由军地协调配合,退役士兵凭《退役证》可享受购票、托运行李、进出车站(港口、机场)和中转换乘“四优先”待遇;退役士兵返乡后的报到落户、关系接续、待遇计领、教育培训、工作安置等,属政府职能,由地方安置部门负责。
问:习主席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士兵退役安置领域贯彻落实这一要求,下一步有哪些考虑?
答:习主席这一庄严宣告,令全军将士深受鼓舞、倍感荣光。士兵退役安置领域贯彻落实这一要求,最根本的是解除士兵后顾之忧,让他们全身心投入强军实践,全力聚焦备战打仗;最关键的是政策设计要体现尊崇,给予退役士兵应有的政治荣誉、待遇保障和社会地位,提升军人职业的认同感。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结合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和政策制度调整改革,积极会同军地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完善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待遇保障、优抚优待、权益维护等政策制度,构建与军人身份地位相适宜的荣誉体系和保障体系,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尊崇军人的良好风尚,为强军兴军凝聚意志力量。
(马大文 方瑜 解放军报记者 蔡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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