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空军军医大学文职人员招聘简章(文末附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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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学校简介
空军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是一所为军队培养高、中层次医学专业人才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1954年由原第四军医大学和原第五军医大学合并而成,2017年学校转隶空军更名为空军军医大学。学校1959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首批20所重点大学之一,1995年进入军队重点建设院校行列,1997年成为国家首批22所“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之一,2017年进入国家首批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学校本部坐落在古城西安,占地1000多亩。
建校以来,已为军队和国家培养输送了9万余名高素质医学人才。涌现出了被国家和军队授予“富于理想、勇于献身的优秀大学生”张华、“华山抢险战斗集体”、“模范学员大队”等荣誉称号的一批先进典型,还有育人大师李继硕、模范军医陈绍洋等,作为全国教育界和军队院校的先进典型。
学校机关设一办七处,下辖航空航天医学系、军事预防医学系、军事生物医学工程学系、药学系、军事医学心理学系、护理系、基础医学院、研究生院、空军卫勤训练基地、空军航空医学研究所(北京)、第一附属医院(西京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唐都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口腔医院)。
学校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工程院院士4名,“973”首席科学家7名,“长江学者”30名,“求是”杰出青年实用工程奖获得者4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对象9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3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0名、军队专业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2名、军队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获得者5名、军队创新人才工程培养对象15名、军队院校育才金奖获得者37名,博士生导师313名,硕士生导师590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5名。周光召、杨振宁等300多位国内外知名专家为名誉教授或客座教授。
学校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博士学位一级授权学科12个,硕士学位一级授权学科13个,并设10个博士后流动站。目前有6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前1%,2个学科排名全国第一(消化、细胞生物),25个学科排名全国前10名。国家重点和培育学科19个,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军队建设项目18个,全军医学专科中心28个,全军医学专业重点实验室15个。近年来,学校教学改革成绩显著,2001年与北京大学双双荣获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2009年学校再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学校医疗工作成绩显著。三所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是亚洲急救中心和世界红十字会的重要组成单位,其中第一附属医院综合实力排名连续6年位居全国第五,第三附属医院在全国口腔专科医院排名中稳居前四,2017年教育部公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第三附属医院口腔医学学科与北京大学、四川大学并列进入A+。学校先后创造出90多项堪称国内外“第一”或“唯一”的医学成就,世界首例“十指断离再植术”,世界首例“坑面女颌面再造术”,国内首例、世界第二例“换脸术”,国内首例“人子宫移植术”等,在国内外产生广泛影响。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和对外学术交流,并取得了一大批研究成果。1980年以来,共获得各类科技成果奖13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8项、国家科技进步奖57项、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33项、军队医疗成果一等奖17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81项。“十一五”以来,共获“973”首席科学家项目8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4400余项,获批的各类科研经费总额超过28亿元。近五年, SCI收录杂志发表论文数量在全国医科院校名列前茅,部分论文发表在《Lancet》等国际知名高水平学术杂志。2008年至2011年连续4年荣获5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016年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创新团队奖。先后派出2000余人次到64个国家和地区的教学、医疗或研究机构留学或学术交流;接待92个国家和地区的近万名专家学者来校访问,其中18名是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目前,学校已与美、英、日、法、德、澳等国家近30个学术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渠道和合作关系。
02
拟招聘专业
2018年空军军医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主要是从事教学、科研、工程、实验、卫生技术等岗位的文职人员。所称文职人员,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哲学类:马克思主义哲学
法学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经济学类:会计学
教育学类:心理学、教育技术学
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
理学类: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
工学类:生物医学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
医学类: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医学技术、护理学
管理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
艺术学类:设计学
03
招聘条件
招考对象以“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毕业生为主,具体岗位和招考条件见附表。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明确的政治条件。
2.应聘专业教学、科研、医疗、工程、岗位实验岗位的,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聘到护理岗位适当放宽。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为二本(高考第二批次录取本科)以上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专业对口。
3.符合聘用岗位职责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具有所聘岗位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下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要求。
4.应聘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应聘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5.报考人员应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04
主要程序
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向社会公开发布2018年度全军文职人员招聘信息,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8:00至22日12:00。应聘人员应按照军队规定的招考程序,按时参加网上报名、统一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具体要求以军队人才网发布信息为准。
05
福利待遇
文职人员福利待遇以现役军官为参照,工资水平与现役军官基本相当,总体上高于地方同类人员。主要待遇如下:
工资待遇: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住房保障: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增发住房补助。文职人员可租住用人单位的宿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租住公寓住房。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按照规定参加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军队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
福利抚恤:文职人员探亲休假、交通补助、健康体检和子女入托等,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军队对文职人员给予医疗补助。文职人员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的医疗保障,实行军队免费医疗。文职人员的伤亡抚恤,按照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
应聘必须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
请勿轻信其他形式的招聘
如有疑问,请与指定联系人咨询
联 系 人:孙老师、王老师
联系单位:空军军医大学政治工作处(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69号)
联系电话: 029-847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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