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黑英烈,我们不答应!

中国陆军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国人的文明程度正在不断提高,我们应当欣喜地看到,尊重英雄、崇尚英雄已经成为社会的主流。

△丰碑(摄影 记者/穆可双)
但同时,我们更要清醒的意识到,不和谐的声音仍然存在,不尊重英烈的人仍然存在,捍卫英雄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不要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后文简称《英烈保护法》)正式施行,这就意味着,从国家立法的层面,已经全新确立了一套保护英烈的全方位体系。在该法施行7个月以来,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今天,小编盘点了一些典型案例,让我们看看他们在亵渎英雄后所付出的代价!
1
2018年5月8日,有网友爆料,自媒体“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等平台发布了一段时长58秒、含有戏谑侮辱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内容的短视频。

2018年5月16日,中国青年网发布《“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侮辱董存瑞 网友:这是挑衅英烈保护法》,称英烈保护法刚颁布,暴走就截取这段视频重新发布一遍,这是赤裸裸挑衅《英烈保护法》。5月16日晚7点,今日头条发布公告称,封禁“暴走漫画”。
2
2018年5月12日,消防战士谢勇在执行任务时从高楼坠落,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追授谢勇“灭火救援勇士”荣誉称号。

△牺牲消防战士 谢勇
谢勇牺牲后,王某在微信群中发布极端性、侮辱性烈士的言论。5月13日王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5月14日,曾某又在微信群里散布不实言论对谢勇烈士进行污蔑,并表示“拘留算什么,坐牢我都不怕”。5月15日,曾某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曾某在法庭上鞠躬致歉
3
5月17日23时许,居住在银川市某小区的蒋某某偶然看到新浪微博上刊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的消息后,通过个人微博账号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一则侮辱、亵渎革命烈士董存瑞、黄继光的信息。

该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后,引起网民极大愤慨,多名网民留言责骂蒋某某,并被新消息报等媒体转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5月18日,银川警方依法对蒋某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然而,惩罚并未就此停歇!
微信公众号“宁夏日报”5月28日消息,24日,银川市检察院针对该市居民蒋某某在网络微博上发布侮辱、亵渎英雄烈士言论行为,依法立案审查。这是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以来,宁夏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4
2018年6月6日,网友称今日头条旗下抖音平台在搜索引擎广告投放中,出现侮辱英烈邱少云的内容。

今日头条发布致歉声明称:未认真审核第三方提供的关键词包,发生严重疏漏,推广团队总经理和项目负责人作停职处理。

5
2018年9月27日,@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团委 发布了一条同时恶搞了邱少云、黄继光、董存瑞3位烈士的微博,其无知程度、低级趣味,令人难以置信。
9月27日下午,某微博军事博主怒道,“这好笑吗?《英烈保护法》学习一下?”网友“@分外桃花”也表示“这个官微趣味低俗不堪,毁三观,莫怪会拿英烈开刷!”网友“@千里草0202”则评论,“拿革命先烈开玩笑,作为学校的一个官微做法似乎过头了,这到底是学校还是小编的价值观有问题,请给大家一个解释!不是删了就完事!”

9月28日上午11点28分,@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团委 的微博已经就此事件发布了致歉信。

这些侵害英烈名誉被处罚的案例传递了明确的信号:谁玷污英雄,谁就会受到法律法规的铁面制裁;谁亵渎烈士,谁就会遭受社会道义的强烈谴责。
和平不会自己跑来,战争不会平白离开,当我们在享受阳光时,请不要忘记,谁为我们赢得现在的宁静,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尊崇英雄,感恩那些负重前行的人。
抹黑英烈,我们不答应。

我们虽然有了《英烈保护法》
但我们决不希望把英烈家属逼上法庭
更不希望每一次维护英烈名誉的
战场都在法庭之上
因为
保护英烈
就是保护民族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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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陆军(ID:army81cn)
策划 | 王在宇 宫 铭
作者 | 胡小伟 沈 荣 陈 涛 权益民 周 都
图片 | 来源网络
刊期 | 20182989期
本期编审:钱晓虎
值班编辑:崔 炜 王在宇
责任编辑:赵林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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