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军事

新媒文章: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威力初现

参考消息

关注

参考消息网1月22日报道 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1月21日发表文章称,具有中国特色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已经威力初现,内部监督不再流于形式。

文章介绍,每年1月,中国县处级以上官员都要费神费力做好一件事,那就是填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表格,以备纪委查验。

北京某单位的中层干部老刘说,官方2010年就出台了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但头几年管得还不严”,而现在纪委每年都按20%比率查验表格内容。他提到,“一查出问题,轻则要你说清楚,重则警告、撤职。”

文章称,前些年,面对腐败猖獗,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曾是舆论热点话题。官方也一度在一些地方探索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新疆、广东、浙江、四川、湖南等多个地区进行了官员财产申报公示试点。但这些试点没多久就无疾而终。

文章称,2010年,官方发布《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县处级以上官员详细填报个人和主要亲属财产。但在2016年以前,除非填报的官员“出事了”,官方一般并不核实填报内容。也就是说,对绝大多数官员来说,这一规定仍是个“没牙的老虎”。

2017年,中共印发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作为配套制度,中共党纪处分条例将隐瞒不报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范畴,各级巡视组可以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纪检监察机关也可调取个人有关事项,并实行“凡提必核”,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与官员提拔直接挂钩,明显增强了这一制度对官员的约束力。

尤其是在信息技术进步和数据联通的基础上,纪检监察部门核查报告的能力不断提高,对官员及其主要亲属申报的房产、股票、基金等信息查询更加快捷准确,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威力开始释放。

文章称,这两年,因隐瞒个人事项而露出“狐狸尾巴”的官员明显增多。去年下半年被查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王铁、贵州省原副省长蒲波,罪名中都有“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官方本月通报的内蒙古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原主任文民,在北京、海南及澳大利亚墨尔本等地有35套房产,却谎称自己租房子住,可谓是隐瞒个人事项的典型。

文章认为,与前些年舆论热议的官员财产申报并公开制度相比,官方现行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规定或许有所不同。但制度的威慑力在于执行。从执行层面看,从过去的只报不查,到部分核查,再到“凡提必核”和按比率抽查,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已经威力初现,可以说是反腐败领域的制度性进步。

文章称,对于这一点,前面提到的老刘表示赞同。他认为,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尽管仍属于内部监督,但确实不再流于形式。

【延伸阅读】贵州出台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

新华社贵阳1月17日电(杨欣、骆飞)贵州日前出台《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的规定》,明确提出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参与茅台酒经营的一些情形。

这是记者17日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规定明确,领导干部严禁以下行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与茅台酒经营活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其他特定关系人获取茅台酒经营资格、增加茅台酒销售指标,倒卖茅台酒提供便利;违规审批茅台酒经营权;违规收送茅台酒;其他违规插手、参与茅台酒经营的行为。此外,领导干部要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其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参与茅台酒经营活动。

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将遵守规定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作出专门说明。存在违规情形的领导干部,应当在规定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相关党组织作专项报告并按照要求整改。今后新发生违规情形者,应当在一个月内向相关党组织报告并按要求整改。

此外,对有意违反、规避规定或者不按规定整改的领导干部,按照贵州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纪律处分专项规定,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规定还要求,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立领导干部打招呼登记备案制度,凡过问必登记、凡打招呼必登记、领导干部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参与茅台酒经营活动必登记。凡发现应该登记未登记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9-01-17 15:41:43)

【延伸阅读】港媒:中共“打虎拍蝇”成绩显著 近35万名干部受到惩处

参考消息网12月7日报道 港媒称,在中国整治奢靡之风的6年来,有近35万名干部受到中共反腐监察机构的惩处。

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12月5日报道,在12月3日发布的声明中,中纪委说,因违反中央2012年提出的八项规定,有25名省部级官员受到了纪律处分,28532名县处级官员受到处罚。

中纪委说,仅在今年前10个月,就有6.85万名各级干部因违纪受到处理。处理措施从口头警告到入狱服刑均有。

报道称,规定包括减少对公共资金的不当使用——例如不必要的旅行、公房公车不合理的分配和使用以及大吃大喝。

报道称,规定还包括干部应该如何履行职责,在工作生活中要警惕“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报道指出,自规定出台以来,中国的奢侈品销售和“昂贵的娱乐”活动的需求急剧下降。

总部设在香港的智库天大研究院的助理院长伍俊飞说,这个监督机构不仅把矛头对准精英官员,而且把矛头对准基层官员,后者对人们的生活有着更直接的影响。

报道称,虽然高层“老虎”引起了大部分的注意,但在这个运动中受到惩罚的干部中,99%是“苍蝇”——县级或县级以下的官员。

(2018-12-07 11:29:01)

【延伸阅读】新媒关注云南“80后”白发干部成“网红”:因工作劳累变样

参考消息网11月19日报道 新媒称,一张头发花白的人事任免照,让云南楚雄州新提拔的“80后”干部李忠凯一夜间成为中国“网红”。因相貌与年龄看似悬殊,引网民关注与质疑,但官方证实资料与照片无误。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11月18日报道,综合中国媒体报道,中共云南省楚雄州委组织部11月15日发布州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其中拟提名为大姚县政协副主席候选人李忠凯的简历显示他“1980年8月生”,但公示照片上的他两鬓苍苍,头发花白。

网民认为李忠凯的照片和年龄差距较大,质疑他的年龄不真实。

对此,楚雄州迅速组织核查。该州政府新闻办前天表示,李忠凯的出生年月在全国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中已作过核实,在提拔前再次作过审核确认。为慎重起见,楚雄州委组织部又进行了深入的核查。

经再次复核李忠凯的档案和户籍资料,确定照片为李忠凯本人,出生年月为“1980年8月”,现任楚雄州大姚县湾碧傣族傈僳族乡党委书记。他从2012年7月一直在该乡工作,并于今年10月被中共楚雄州委评为“楚雄州担当作为的优秀基层干部”。

与他共事多年的工作人员透露,2011年至2014年湾碧乡村民搬迁期间,李忠凯因工作劳累“大变样”,头发变白,长相判若两人。

大姚县湾碧乡一名与李忠凯共事多年的工作人员受访时说,他与李忠凯于2000年相识。“确实是1980年生的,我们周边人都知道,是有点显老了”。

李忠凯在接受电话采访时感谢网民的关注。他说:“我只是众多基层干部中的一员,比我辛苦的还很多,我更关心的是网友对基层干部的关注,而不是我的白头发。”

他也说,平时去县城都会趁机染黑头发,但最近一次的“会议时间紧张,没顾上染发,挺对不起大家”。

(2018-11-19 10:44:49)

【延伸阅读】湖南:禁止利用领导干部影响“提篮子”谋私利

新华社长沙9月11日电(记者陈文广)记者11日从湖南省相关部门获悉,近日,湖南出台规定,严禁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谋私利。

今年7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在向湖南省反馈巡视意见时指出,一些地方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工程项目,“提篮子”谋取私利问题突出。对此,湖南将整治“提篮子”现象列为巡视整改重要内容,并制定出台了《关于禁止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谋取私利的规定》。

据介绍,“提篮子”是指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公共资源交易、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许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财政项目资金分配等领域,充当中介,以居中斡旋、提供帮助、与他人(个人或者单位)合作等方式,为他人获取利益、谋求私利的行为。

规定明确:相关单位或者人员发现以领导干部名义“提篮子”的,按照“不信、不见、不理、不办”原则处理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司法机关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发现或者接到检举、控告“提篮子”的,要按照职责和权限及时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规定同时要求领导干部不得以指定、授意、暗示、批条子、打招呼、请托说情、提出倾向性处理意见等方式,为他人“提篮子”提供便利、帮助,也不得纵容或者默许他人“提篮子”;领导干部之间不得为“提篮子”提供便利、帮助。发现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提篮子”,或者他人以本人名义“提篮子”,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未制止、未报告的,从严处理。

(2018-09-11 15:07:12)

【延伸阅读】吉林: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给予免职、降职等处理

新华社长春9月10日电(记者段续)吉林省委近日向全省下发《关于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进行组织处理的办法》,规定将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对全省各级干部中不担当不作为的进行调整岗位、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办法指出,未来一段时间内,吉林将重点聚焦“长春长生疫苗案件”暴露出的责任不落实、作风不务实、监管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举一反三,集中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失察、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现象和行为。

办法规定,在督查检查中,发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有基层党组织建设用力不够、担当意识不强、新官不理旧账、精神懈怠等情形的,将给予其调整岗位或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处理;如果具有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不积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敢抓不敢管、项目建设中弄虚作假等情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将给予其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此外吉林省还规定,调整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一年内不得提拔;责令辞职、免职的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降职的干部,两年内不得提拔。

(2018-09-10 15:30:56)

请输入评论内容

举报成功

举报

请您选择举报的原因

说说你的看法

意见/建议 反馈入口
  • TOKEN
  • 标题/昵称
  • 反馈内容

已反馈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