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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媒体:“港版国安法”草案公布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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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消息网6月21日报道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6月18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引发境外媒体高度关注。

中央拟设驻港国安公署

路透社北京/香港6月20日报道称,北京20日公布了新涉港国家安全法草案的细节,为自1997年回归以来香港生活方式的最重大改变铺平了道路。

草案包括设立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以收集分析国家安全情报信息并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

该法旨在应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

另据法新社北京6月20日报道,中国国家媒体20日报道,北京将在香港成立国家安全机构,以监督执行一部即将出台的新法律。

新华社在一篇详细介绍“港版国安法”草案的报道中说,香港本地法律与该法不一致的,适用该法规定。

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将由香港行政长官担任主席,并将有权采取行动应对国家安全威胁。

法律草案对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报道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尽快完成”相关法律立法工作。

此外据台湾“中央社”香港6月20日报道,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的“港版国安法”草案,规定北京应设置驻港国家安全公署,香港则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职能包括分析香港国安形势。

新华社发布了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摘要。

草案内容规定北京设立驻港国家安全公署,职能包括分析研判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形势,就维护国家安全重大战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驻港国家安全公署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支持香港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以及收集分析国家安全情报信息;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报道说,港媒指出,这将是继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解放军驻港部队、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后,第四个中央驻港机关。

这份说明特别强调,“驻港国安公署”和国家有关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是中央全面管治权的重要体现”。

报道称,草案没有禁止外籍法官审理国安法案件,但规定行政长官指定若干名法官处理与国安有关案件,打破一直以来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指派法官审理案件的传统。

在具体执行上,草案也明确规定香港应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将设立由北京指派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提供咨询意见。

此外,香港警务处将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配备执法力量;香港律政司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负责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检控工作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香港各界表示欢迎支持

据《香港经济日报》网站6月20日报道,新华社20日傍晚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港版国安法”草案说明的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回应媒体采访时表示,“港版国安法”草案反映中央信任香港的执法人员,而且草案列明会保障人权,并已经吸纳普通法的特点和香港各方面的意见,希望立法后会为香港社会带来稳定,“一国两制”畅顺运作。

香港民建联对“港版国安法”草案说明表示欢迎,并全力支持。民建联认为,草案说明内容已证明“港版国安法”草案可兼顾两地差异,既合乎香港实际情况和行使普通法制度的特点,又充分体现到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则认为,草案列明由特首指定法官处理案件,能确保相关法官了解国家安全问题,亦显示中央希望尽量尊重普通法传统。至于草案规定中央应设立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刘兆佳认为中央希望强化本港维护国家安全能力。

另据路透社香港6月20日报道,香港公众对该法草案细节也提出了一些看法。香港春华资本集团主席胡祖六说:“令人安心的是,香港法官将根据国家安全立法审理案件。全国人大保留该法律的解释权也不足为奇。”

大华继显控股有限公司驻香港的销售主管梁伟源说:“总体而言,我认为金融市场一直预期会有这样的结果,所以这不会令人感到特别意外。我们讨论这个问题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尽管香港市场一直相当稳定。”

他说:“我们没有看到大规模资本外流。香港仍将是一个全球金融中心,不要觉得这在短期内会发生改变。从某种意义上说,围绕这部法律的不确定性现在已经消失,这是一件好事。”

【延伸阅读】外媒关注:香港商界巨头纷纷表态支持国安立法

参考消息网6月19日报道 外媒称,香港商界巨头纷纷发声支持“港版国安法”,认为它将促进香港的和平发展、保障所有港人福祉。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6月18日报道,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已由委员长会议提请18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草案明确了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报道注意到,根据新华社报道,草案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另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6月18日报道,香港总商会总裁梁兆基认为,订立“港版国安法”不会影响香港的竞争力,外国如果制裁香港将是国际社会的损失。

报道称,香港总商会早前向会员发出问卷调查,在回应调查的418名会员中,有75%认为订立“港版国安法”将对日常业务带来正面影响或不构成任何影响。梁兆基称,相信条文细节公布后,商界及港人的忧虑会慢慢减退。

据报道,友邦保险集团首席执行官兼总裁李源祥表示,该公司全力支持维护“一国两制”的国安法,它将促进香港的和平发展、保障所有港人福祉。汇丰银行亚太区行政总裁王冬胜早前亲自签名支持“港版国安法”,引起美英政府批评。汇丰环球银行及资本市场联席主管格雷格·盖特向员工发出内部备忘录,重申支持北京的做法。

(2020-06-19 08:40:57)

【延伸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对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和刑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 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办公室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已由委员长会议提请18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这个法律草案是贯彻落实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精神和要求的重要立法项目,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向会议作了关于法律草案的说明。其中,草案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2020-06-18 13:55:58)

【延伸阅读】香港普通市民致信英国《泰晤士报》:“香港抗议者不是英雄”

参考消息网6月15日报道 英国《泰晤士报》网站6月14日刊登一篇署名香港赤柱居民丽塔·曾的读者来信,题为《香港抗议者不是英雄》。现将文章内容摘编如下:

作为香港普通市民,看到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和英国广播公司(BBC)关于香港抗议者的报道,就好像他们是警察邪恶势力下的英雄一样,这真让人恼火。

“港版国安法”受到了大多数香港人的欢迎,因为我们害怕的是抗议者——而不是政府。在今年的大部分时间里,骚乱者破坏包括地铁在内的公共和私人财产,殴打出租车司机、公交车司机和不认同他们的市民等无辜民众。

他们对内地人采取种族主义态度,把他们作为袭击目标并进行殴打。我们看到报道,称警察设置路障阻拦学生,学生们为此感到害怕。事实上,这些学生纵火焚烧主要跨港隧道的收费站,用路障把自己封在大学里,同时还制作燃烧瓶和箭,用体育器材室的弓射出。

虽然警方使用了水和催泪瓦斯驱散人群,但从未打死过人。我们多少有点希望他们能获得更多的控制权。

欺凌中国的美国和英国如今陷入了类似处境,本国城市发生了骚乱。我们可以看到特朗普是如何应对骚乱者的,很快我们就会看到约翰逊如何处理本国骚乱者。此外,英国骚乱者是反种族主义的,而香港骚乱者支持种族主义,反对内地人,但英国和美国支持香港骚乱者。

(2020-06-15 10: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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