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战败后 天皇究竟如何逃脱战争的罪责?
[文/胡炜权]
日本自20世纪30年代晚期开始,疯狂地对中国以及东亚地区进行侵略,更与纳粹德国和意大利组成轴心国,与美、中、英、苏四国为首的同盟国展开第二次世界大战,在东亚战场与美、中等国交战。
关于昭和天皇的战争罪责问题,到了21 世纪的今天,依然是日本与中、朝、韩、美等国争吵不休的话题。争论昭和天皇处理战争的问题,其中有一个关键词是“国体护持”,这让我们得以了解天皇的战争观和“终战”原则。
所谓“国体”,简单来说,可以理解为“天皇统治日本的体制”,“天皇是日本国构成的核心”,以及“天皇的命运等于日本的命运”。换言之,天皇最大的担忧和关切点,就是确保明治维新以来的天皇制能够不衰,即所谓的“国体护持”。
但绝大部分历史学家都认为,昭和天皇不算一个右翼极端思想的人,他也一直批评军中态度过激的皇道派,并与他们保持距离。然而作为一国之君,天皇在开战后除了战局之外,最关心的是万一战败,如何避免祸及自己和皇族,进而导致天皇制无法存续。
昭和天皇裕仁
例如,他在战时(1941年)便拒绝让皇族成员担任首相,以免皇族最终被追究开战责任,祸及全体皇族。到了1945年8月12日,昭和天皇决定向盟军投降,立即召开皇族会议,向皇族成员陈述投降的主张和理由。当时,主张抵抗的朝香宫鸠彦王追问昭和天皇,一旦无法维持天皇统治体制,即“国体护持”失败时,天皇是否会抗争到底。昭和天皇爽快地以“当然”来回应。
说到底,昭和天皇为了确保“国体护持”,不惜大幅让步。因为他相信只有“国体护持”成功,日本才会继续存在。同时,“国体护持”的背后也反映了天皇的神权政治观和使命观。
最佳的例子是在1945年5月,美军已经快要攻陷冲绳,日本当局已经想到,如果不尽早找到阻止美军进行本土作战的方法,日本国土将会被入侵。昭和天皇向侍从透露,自己很担忧美军一旦在伊势湾(现在的三重县)附近登陆,祭祀天皇祖宗的热田神宫和伊势神宫,将会瞬间被美军占领和破坏;放在那里象征王权正统的“三种神器”来不及转移,将难以做到“国体护持”。
明仁天皇大尝祭时出现的两大神器,图自神社本厅。
由此可见,天皇口中常常提到的“国体护持”与天皇自己的存在和权位,皆来自“皇祖皇宗”传承下来的传统和衣钵。简单来说,这是“君权神授”“神权政治”糅合而成的思想。
因此,天皇不论是想开战还是停战,始终最关切如何在最坏的情况下仍确保“国体护持”,否则就会觉得对不起“皇祖皇宗”,有愧重托。而国民生命与国土安全在这个大前提之下,都只是次要问题。
1945年,日本侵略军在中国各地的战场遭受反击,加上美军的跳岛战略奏效,日本已然深陷战败危机,“国体护持”已到了崖边峰口。当时已辞去首相之职的近卫文麿等主和派,开始加快向盟军讲和的步伐,另一方面则计划战败后昭和天皇的安置问题。
同年1月25日,近卫文麿与米内光政、冈田启介等人在京都商议让天皇削发出家和退位,改由皇弟高松宫摄政,以示引责,从而换取盟军同意讲和。大致达成共识之后,近卫文麿便代表主和派向昭和天皇上奏,说明“败战必至”,为避免国内爆发革命,摧毁国家制度,提议更积极地向盟军提出和平交涉。可是,心中执着于“国体护持”的昭和天皇认为必须先求得一次胜利的战役,打造有利形势后才能顺利交涉,因此没有答应近卫文麿的要求。
可是到了3月,美军攻陷硫磺岛,并夺取吕宋岛的控制权,眼看进攻日本本土的危机迫近。4月,美军出乎日军的意料,绕过日军预想的决战地台湾,直接进攻更靠近日本的冲绳诸岛。
连番打击终于促使天皇开始积极考虑与美国和苏联交涉。于是,近卫文麿的讲和方案提出,只要盟军同意维持天皇制以及“固有国土”(殖民地以外的固有土地)的完整,日本政府和天皇愿意考虑在法制、教育改革等方面妥协。
到了5月初,纳粹德国的希特勒和意大利的墨索里尼先后死去,加上冲绳防卫战完全失败,昭和天皇由坚决拒绝解除武装和处罚责任者,开始转为“不得已”而从之,态度软化。
同年7月26日,美、中、英三国以宣言形式发表了《波茨坦公告》,要求日本无条件投降,处分国内的军国主义分子,并且放弃所有殖民地和战争期间的占领区,再接受盟军的国土占领和战犯审判等。
日本当局原本打算无视《波茨坦公告》,但当美军向广岛、长崎各投下一颗原子弹,苏军进入中国东北的日军占领区时,这些重大挫败使日本政府转趋妥协。但对于是否接受盟军的所有条件,天皇与日本政府高层的意见存在严重分歧。
8月10日的御前会议,天皇决定接受《波茨坦公告》,即部分日本保守派强调的“停战圣断”。美国代表盟军要求天皇和日本政府在投降后,接受盟军最高司令部的指令,并且遵照《波茨坦公告》的精神,让日本的国民能够自由地决定战后日本的政治体制。
美国的回应使日本政府内部出现“慎重论派”,他们质疑美国的用心以及担心美国最终还是会取消天皇制,让天皇接受审判。有陆军将士坚持要进行本土作战,甚至有军内人士认为,这是近卫文麿为首的主和派假传圣旨。
不过,由于美国没有强硬否定天皇制的意思,于是在8月14日,为免美国的态度再次转变,天皇决定接受美国的要求。因此有部分历史学家认为,当时天皇转为配合主和派积极推动投降,并非有意承担罪责,实际上是希望在美国没有改变初衷前,确保“国体护持”成功,能由天皇继续统治国家。
8月15日,天皇发表著名的“玉音放送”,向国民宣布终止战争的决定,并在这九分钟的讲话里强调,这是“为了避免国民再受生灵涂炭之苦”,是基于仁心和不悯而无奈为之。这与日本政府向盟军表示无条件投降的立场和态度大为不同,变成是日本主动决定停止战争,而这种终战方式也与近卫文麿以天皇退位来请罪的设想,有所出入。
另外,天皇在8月下达《终战诏书》(史称《终战之圣断》),内容与用词也引发盟国不满。关于整个停战工作的进程和如何保住天皇统治体制,天皇与政府高官持续出现意见分歧。
《终战诏书》资料图
进入9月,为了准备向国民解释美军即将占领日本,新担任首相的东久迩稔彦到各地向国民公开了与盟军战力的差距和实际败绩,引发不少民众哗然和批评。天皇“玉音放送”的悲恸,最终保住了他在不少国民心中的形象,但大众对政府内阁的愤懑却有增无减。
随着战争细节慢慢公开,民众对内阁和军部的不满也波及天皇,尤其是引致美国大举反击的珍珠港事件,天皇事前是否知情?为什么会批准这“无谋”又“无益”的作战?种种问题成为9月以后国内外媒体关注的焦点。
尽管出现负面反应,但是既然“国体护持”基本成功,下一步便是如何在战败后,尽快保住天皇制。最终,占领军总司令麦克阿瑟以“没有找到积极证据”证明天皇主动参与战争为由,向盟军和美国政府建议不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
在多番协调下,力求“国体护持”,而且以此为最后底线的昭和天皇决定主动会见麦克阿瑟,向盟军展现愿意全面配合审判和美军占领工作的态度。最后一步棋是将战争责任推向以东条英机为首的战时内阁成员,而一直力主天皇退位引责的近卫文麿也遭到追责,最终被迫自杀身亡。
“阻止战争无果,其遗憾与无奈,虽已七十有年,至今依然不变。”这是1971年昭和天皇参拜伊势神宫时吟诵的和歌,当时他已经年过七十。不少人认为,这首和歌充分反映了他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态度。四年后的1975年10月,他到美国进行国事访问,并在白宫与当时的美国总统福特会面。他在会后的公开讲话中再次提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天皇说那是“一场让我深感悲痛、不幸的战争”。
后来,当韩国总统全斗焕访问日本,并到皇宫参加昭和天皇主持的国宴,天皇致辞时表示:“本世纪(20世纪)里的其中一个时期,(日韩)两国之间存在不幸的过去,我实在感到十分遗憾。”
这个“不幸的过去”当然是指日本对朝鲜半岛进行半个世纪以上的殖民统治,又命令朝鲜半岛人民为日本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
昭和天皇几次在不同场合的发言都让人觉得,虽然他在战败后获得盟军放弃追诉战争责任,但他对此事仍然耿耿于怀。然而,不论他个人对战争有着怎样的态度和思想,战后免责的结果一直在日本国内外受到质疑和抨击。
例如,在东京审判中,其中一个被判有罪的战争罪犯、昭和天皇的左右手木户幸一便认为昭和天皇也必须承担责任。而日本国内的共产主义者也希望借由追讨昭和天皇罪责,实现在日本成立共和国、推翻天皇制的目标。国外方面,昭和天皇在1971年秋天访问欧洲七国时,分别在英国和荷兰遭遇当地人士示威,要求他对战争罪负责,也向受害者公开道歉。
虽然如此,昭和天皇也不是完全孤立无援的。日本国内的保守派和免受追责的右翼分子则继续拥护天皇,坚持“天皇无罪论”,回击“有罪派”和共产主义者的责难。究竟两方的理论分别为何呢?
简单而言,二战后至今,强调昭和天皇无须负责的论点,主要有两大根据。第一是认为1889年的《大日本帝国宪法》(以下略称为《帝国宪法》)第3条提到,“天皇乃神圣不可侵”,规定天皇只是“统之不治”的国家元首。而第55条则明确规定:“国务各大臣负责辅弼天皇,法律敕令以及其他国务相关的诏敕,均需国务各大臣副署。”天皇本来便没有单独行使统治权的可能,国家实权其实在内阁以及随之成立的国会手上。因此,他们认为战时的首相东条英机等人被远东法庭列为甲级战犯是合理的,但累及昭和天皇则不合理。
第二是认为在现存的记录里,难以确认昭和天皇自开战之前便积极、主动参与指挥战争,或者指挥任何军事行动。至于下令向中国和美国宣战的开战诏书也只不过是例行公事,而不是出自他本人的意愿。这种意见又认为当时的军部早已尾大不掉,不受天皇控制,不应反过来将责任推向无可奈何的天皇。
这两个论点都强调战前的明治、大正和昭和三代天皇,与维新前的天皇们一样,都只是受到国家供奉和拥戴的存在,而且认定天皇在《帝国宪法》确立后,便与英、荷等西欧的立宪君主一样,只有象征性而没有实权和责任。
“无罪派”还强调立宪后的天皇已明文受到《帝国宪法》的制约,不存在天皇专制独裁、一意孤行发动战争的可能性。因此,日本投入战争和日军犯下的战争罪行都不应牵连昭和天皇。
面对“无罪派”的辩护和观点,“有罪派”则提出了“无罪派”刻意避而不谈的《帝国宪法》第11条,即关于天皇统帅权的规定。该条明确规定天皇对军队拥有绝对和完全的权限,是日本国家军队的“大元帅陛下”。只有天皇可以行使统帅权,命令军队,而海军的军令部和陆军的参谋本部首长属于天皇的幕僚,海陆两军的军事指令都要“大元帅陛下”批准才可通达。
而且,整理战时文件也显示,“无罪派”所谓没有证据证明天皇干预战争部署之说是不实之词。事实上,当时海陆两军的每日战报都会上呈昭和天皇,换言之,他对战事的进展十分清楚。而从目前记录而言,他至少有十多次下令更改军方的作战方案,又曾主动向军方提出战略方针,要求执行。这些研究成果均否定了“无罪派”坚称昭和天皇在战时被旁置的主张。
另外,国内外的“有罪派”均质疑,如果按“无罪派”所说,昭和天皇在战时没有办法阻止军部的军事行动,为何他却在美国向广岛、长崎投下原子弹后,又单独地下达《终战诏书》,指令各地日军放弃战斗呢?
面对“有罪派”的反击,“无罪派”分别做出两种回应,一是仍然认为昭和天皇的统帅权问题是特殊情况,不能证明他主动参与战争;二是主张日本参战不是为了侵略,而是一场自卫战争和对抗西方帝国主义的解放战争,从而规避昭和天皇的战争责任问题。
即使历史学和宪法学的主流见解均认为昭和天皇责无旁贷,但是,由于美国急欲避免共产主义在日本抬头,以及日本政府与天皇展现出积极配合美国占领日本的态度,结果使得昭和天皇摆脱战争责任,改为由陆军为主的战时官员来承担罪责。
虽然战后追究昭和天皇罪责的呼声未曾停止过,但是在天皇的“清白”尘埃落定后的20世纪40年代末至50年代初期,着手战后重建的日本政府为了向国民提供一个既合乎政治需要,又能自圆其说的二战总结,于是在美国政府默许下,对日本的战争责任进行分割。东条英机、近卫文麿等甲级战犯为首的战时政府和军方蒙骗天皇和国民,误启战端,为国家、国民带来破坏性的灾难和伤亡。这些人最终承担了发动战争的责任,或遭处决,或自杀,或被判处终身监禁。
而“清白”“被蒙骗”的昭和天皇与战后的日本政府则承担起战败责任,弥补所造成的破坏,全力为复兴而努力。由此可见,日本政府成功地掩饰了昭和天皇和政府、军方主动带领国家发动战争的责任,又塑造出昭和天皇带领国家复兴的“象征天皇制”的形象。
日本政府在20世纪50年代开始,逐步淡化了昭和天皇的战争责任问题,奏请天皇避免谈及二战,也指示负责天皇事务的宫内厅禁止媒体追问相关问题。至今,昭和天皇的战争责任已然被淡化为日本学术界的讨论课题,而日本民间与媒体对此也避而不谈。随着时间推移和社会发展,此争论在日本国内或许将继续被淡化,湮没在历史长河之中。
本文摘选自《菊花王朝:两千年日本天皇史》,作者胡炜权,浙江人民出版社2020年5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