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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教授写了一篇为肢解中国而“构建历史”的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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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刘文鹏]

从一段删节的文字谈起

美国匹茨堡大学教授罗友枝(Evelyn Rawski)《再观清代——论清代在中国历史上的意义》(简称《再观清代》)被视为“新清史”旗帜性之作。该文发表于1996年,系统表述了“新清史”的代表性观点。两年后,华人学者何炳棣以《捍卫汉化——驳罗友枝之<再观清代>》一文激烈回应。此后,“新清史”成为海内外中国史学界的热点话题,迄今未歇。鉴于此,笔者参与编辑《清朝的国家认同—— “新清史”研究与争鸣》时,将该文中译本收为第一篇。但出于种种原因,当时删去第4节“清史和中国的民族主义”(Qing History and Chinese Nationalism)。

此后10年中,不断有学者对这种删减原文的做法提出异议,认为删去该文第4节,不仅无法全面体现罗友枝的学术观点,更使广大国内读者不能了解罗友枝在学术之外的用心。

罗友枝《再观清代》第4节题为“清史和中国的民族主义”,其核心观点是:从清末民初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汉人“民族主义”勃兴与压迫,及中国领导人提倡汉化、去除非汉民族特性的政策压力,导致了民国以来蒙、藏、新疆地区民族主义的兴起和政治离心倾向的发展, 蒙、藏地区“独立”符合法理。这些谬论突出表现了作者越出学术研究的政治目的。

昧于史实或别有用心?

罗友枝无视从清朝、中华民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延续性。

《雍正帝行乐图·道装像》

“清朝不等于中国”是“新清史”的重要观点,《再观清代》对这一观点的凝练起到了关键作用。罗友枝对清至民国历史转变的阐释,从一开始就秉持一种错误认知:中国指的是汉人的活动区域——内地,边疆地区不属于汉人,也就不属于中国。因此她提出,“从建立之初,中华民国就面临着在一个民族国家中,既要坚持汉族民族主义,又渴望保留清朝全部疆域的根本性矛盾”。而造成这种矛盾的原因是,“辛亥革命将满人、蒙古人、维吾尔人和藏人从清帝国的束缚中解放出来, 给予他们建立自己民族国家的可能性。对清帝国的忠诚并不等同于对于新成立的中华民国的忠诚”。

上述论述涉及的核心问题是,从清朝到中华民国是否有历史的延续性,主权是否保持统一?

辛亥革命的爆发的确引发了内地各省及蒙、藏、新疆等地民众对中国未来走向的思考,“脱清独立”一度成为一种政治风潮。但是,这种“独立”并不是一种国家主权意义上的独立,而是相对于清廷统治的“独立”,并且随着中华民国建立,认同中华民国的政治秩序迅速恢复。

1911年底,外蒙古宣布“独立”时就称,“现值南方大乱,各省独立,清皇权势,日就凌夷,国体变更,指日可待。。。。。。满、汉之现象如此,亦满洲之不德所致也”。从中可知,和南方各省一样,外蒙古反对的是清政府的“不德”统治,希望“国体变更”,而非自外于统一多民族国家。因此,民国建立后不久,外蒙古就公开宣布自己仍是中国领土之一部分。

另外,面对辛亥革命以后蒙、藏地区的所谓“独立”,民初政府作了很多政治上的调适,以确保国家的统一。如承认清帝退位时的《待遇蒙藏条例》,通过劝谕、册封、厚给利益等方式,怀柔蒙、藏、新疆各地上层人士,保障其利益;将《待遇蒙藏条例》的主要内容列为《中华民国约法》第 64、65条,保证“中华民国元年二月十二日所宣布之。。。。。。满、蒙、回、藏各族待遇条件,永不变更其效力”。同时,确保蒙、藏、新疆等地在国会中有各自的议员名额。所以,在民国初期虽然政权更替了,“国体变更”了,但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制度框架并没有变,统一的主权国家也没有变,在此框架内,边疆各民族留有足够的政治空间和地位。

从根本上说,清末民初的政权更迭是一国内政,并未影响边疆民众对新政权的向心力,也未削弱民国政府对边疆地区的有效管辖,中华民国成功地延续了清朝在蒙、藏等边疆地区的统治合法性。

任何一名合格的历史学者,在对如此重要的历史问题进行评判时,都应保持对历史延续性的基本认知。罗友枝有意割断从清朝到中华民国的内在联系,忽视民初政府维护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积极举措,这种做法要么是昧于史实,要么是别有用心。

究竟谁在肢裂中国的边疆?

罗友枝妄断:清末民初,汉商进入蒙、藏等边疆地区引起了当地人的强烈反对,正是汉民族这种“侵略性”导致了中国陷入分裂危机。但她对英、俄等西方国家对蒙、藏等地的肆意干涉只字不提。

现有研究表明,试图借助清末民初蒙、藏等边疆地区“脱清独立” 倾向而分裂中国边疆地区的,正是英、俄两国。如1912年,民国政府川滇二省军队入藏,收复西康地区,并拟进军拉萨,但迫于英国压力而停止。后来的西姆拉会议还形成了所谓的“协议”, 长期干扰中国对西藏行使主权。因此可知,近代中国维护多民族国家统一的最大阻力,既不是汉人与非汉人之间的矛盾,也非族群认同或民族主义问题,而是英、俄等列强的介入。

罗友枝对此视而不见,更将鼓动“蒙藏独立”的英、俄等列强,美化成“救世主”。为使自己的叙事显得相对可信,罗友枝在史实采择上出现了一些有意为之的错误。如她认为,“在西藏,清朝的灭亡使流亡印度的藏传佛教格鲁派首领和西藏名义上的领袖达赖喇嘛回到西藏。藏人驱逐汉人官员和军队,宣布独立。直至1950年,西藏在法理上享有独立地位。喀尔喀蒙古在1912年宣布独立,将藏传佛教在此地的最高领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称为新国家的领导人,并使用博克多葛根(神圣皇帝)这一称号。这成为蒙古国的先驱”。而“新疆自1922年起在事实上脱离了中国控制而进入苏联的势力范围”。

民国政府沿袭清代理藩院,于1912年设立蒙藏委员会,专门负责处理蒙古、西藏等地少数民族事务。 图为蒙藏委员会印章 俄国庆 / 供图

对上述言论稍作核实,就会发现罗友枝不顾史实、屡发谬论。实际上,1912—1913 年,在西藏被驱逐的是清朝四川总督赵尔巽派去的军队,军队首领钟颖和驻藏大臣联豫都是满人。1912年10月,民国政府允准达赖喇嘛的请求,恢复他在1910年被清政府革去的名号。20世纪30年代,第十四世达赖喇嘛的转世灵童选择及册封,也是由民国中央政府派代表监督,并按清朝的程序完成的。罗友枝所谓的1950年前西藏具有“法理上”的独立地位,依据的是英国代表麦克马洪炮制的“西姆拉会议协议”,而这一协议是从未得到中国政府批准的非法文件。

罗友枝所谓的“喀尔喀蒙古在1912年宣布独立”,更是典型的断章取义式的狡辩。外蒙古的确曾一度宣布“独立”,但到1915年,外蒙古就公开宣称“承认中国宗主权。。。。。。为中国领土之一部分”,“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汗名号,受大中华民国大总统册封,外蒙古公事文件上用民国年历”。

清朝覆灭后,先后执掌新疆军政大权的杨增新、金树仁等都效忠于中华民国,完全接受民国政府的政令。在苏联成立的1922年,新疆仍牢牢地掌控在中国政府手中。因此,罗友枝所谓“新疆自1922年起在事实上脱离了中国控制而进入苏联的势力范围”,纯属无稽之谈。

作为曾任美国亚洲研究学会主席的资深学者,罗友枝不可能不了解上述如此简明的史实,她为掩饰西方列强对中国边疆的侵略,不惜采取断章取义、取其一而不及其余的做法,着实令人不齿。

谁在为“暴恐”势力“构建历史”?

罗友枝还提出,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等政治家和以梁启超为代表的学者,都极力提倡汉化、消除其他民族特性,这促使了强烈的汉民族意识的产生。因此,“虽然宪法一直定义中国是多民族国家,但从孙中山到毛泽东,中国的领导人一直坚持中国应以汉族为主导”,其本质仍是“坚持民族主义”。

这一论述表明了罗友枝对相关历史的无知。首先,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民国政府就已明确把“中华民族”解释为包含蒙古、藏等国内各族在内的大民族概念。其次,在政治实践上,民国政府延续了晚清以来新疆、台湾、东北建省的趋势,先后建立热河省、察哈尔省、西康省等;与此不同的是,新中国实行民族平等基础上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建立少数民族自治区。

对民族身份的辨别,是实现真正民族平等的前提和基础。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从1950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展民族识别工作,到1979年最终确定56个民族。在这样大的范围中进行民族识别, 是世界民族研究史上空前的创举。如果按罗友枝所说,我国坚持汉民族主义、追求以消除其他民族特性为目的的汉化,那么,又何必如此兴师动众地去识别那么多民族?又何必建立少数民族自治区?

此外,罗友枝对“东突”问题的暧昧态度,也非常值得警惕。她认为,正是汉民族主义的兴起、汉化运动的压迫,才有所谓“1933、1944和1949年几次试图建立东土耳其斯坦共和国失败”。言外之意,20世纪三四十年代数次“东突”暴力事件具有正义性。她还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族政策“与民国时期相似。。。。。。也不断镇压民族独立运动,强调其对西藏、新疆和内蒙古的控制”,“使用突厥语系的新疆穆斯林拒绝国民党的同化话语,也同样抵制共和国时期的民族融合政策”。尽管在罗友枝发表这一论说的1996年,“东突”尚未被联合国定为恐怖组织,但其恐怖活动已反复出现,分裂中国的图谋也非常露骨。罗友枝的此番言论,难道不是刻意为“东突”分裂势力“构建历史” 吗?显然,这已经不是一种史学观点,而是一种赤裸裸的政治表态了。

要之,罗友枝一方面杜撰所谓“汉民族主义”是清末民初边疆地区离心倾向的原因,另一方面,极力推崇蒙古、藏、维吾尔等族的 “民族主义”,构建一种“非汉”民族主义的、政治化的历史叙事,解构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事实,其危害不仅是要跟我们争夺学术话语权,更是为了解构中国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而“构建历史”。对这一本质,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和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