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歼20与F22和F35还有哪些差距:航电仍未达到设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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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歼20虽然很强大,但是依然有很多缺点”

希望大家看了这篇文章后,不要扣什么“X黑”或者“X吹”的帽子。我的每一篇文章都会围绕一个核心观点展开,并且以确凿的事实为基础进行分析。例如今天的文章围绕的一个核心观点是“歼20虽然很强大,但是依然有很多缺点”。本着多说一点事实少谈一点感觉的原则,跟大家分享一些干货,希望我的文章让大家对军事的理解有所帮助。

前几天咱们写文章谈了中国空军首个换装歼-20型第四代战斗机的航空兵旅已经整建制形成初步战斗能力,谈了这支部队完成的换装工作之于人民空军与国家的巨大意义,文章也得到了各位的一致响应。

当然,有优点自然就有缺陷,夸奖完了咱们还得批评,因此今天咱们就来给歼-20型战斗机“泼一泼冷水”, 重点在技术上说一说该型重型第四代战机目前仍有待改进的方面。

首先在技术上说一说歼-20型战斗机目前仍然存在的不足。实际上,从某种意义上讲歼-20型战斗机和俄军目前还没有投入批产的苏-57战斗机一样,在部分分系统指标上尚未达到典型第四代战斗机的水平,总体上距离美制的F-22A和F-35A等同代战机尚有差距。

当然以目前的技术状态而言,歼-20的完善程度是远远好于苏-57的,但缺点也不可小视,大概有如下几条。

歼20的发动机不给力

首先要说的不用提了,大家都知道,航空发动机的问题。不客气地讲,目前用在歼-20型战斗机的航空发动机是三国四型第四代战斗机中技术指标最差,整体性能最弱的。

▲F119-PW-100发动机

美军不用说了,F-22A配套的是堪称神器的F119-PW-100,F-35A/C配套的是更加先进的F-135;俄军的苏-57配套的“Project-30”起码已经上了原型机开始试飞,而现在的苏-57装机使用的则是性能尚可的117C。

▲俄罗斯红星电视台曝光的“Project-30”发动机

反观歼-20型战斗机,预定配套的FWS-15型第四代航空发动机的进度已经大大延后,尽管时不时地就爆出“第XX批次试车”等诸如此类的消息,但从目前的情况来讲,距离装机试飞还有相当一段距离。现在配套给歼-20型战机前几个生产批次的,还是西南地区某工厂从俄方整机进口并自行加以改进的AL-31FN-M1发动机,后续即将批量装备的则是国产FWS-10“太行”大推力发动机的某改进型号。

▲歼-20的发动机特写

这两型发动机的台架军用推力、最大加力推力、不同高度层推力包线、本机推重比、维护性/勤务性等关键技术指标即使是搁在第三代大推力军用航发里,都不算太突出,大概只相当于美军的F-110型发动机早、中期改进型的水准,更不用说放在歼-20型战斗机这种空重很大,正常起飞重量更大,最大起飞重量大得吓人的第四代战斗机上面使用了——别跟笔者说什么歼-20型战斗机空重16吨甚至14吨,笔者就明确说一句,这数据错的离谱。

即使在歼-20型战斗机空气动力学设计极为优秀,升阻比性能非常好的情况下,目前使用的这两种发动机对歼-20型战斗机的性能实际上也是严重拖累的,按照大佬的说法,歼-20型战机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实现所谓的“不开加力的情况下进行超音速巡航”,同时在其飞行包线左、下端的总体机动性评价也不甚突出,可以作为这一事实的佐证。

歼-20机载武器系统的缺陷

其次的问题大家也都知道,歼-20型战斗机配套的机载武器系统从目前的情况来讲,问题也不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目前配套的空对空导弹直径和体积较大,限制了弹舱的导弹携带量;二是缺乏配套的“灵巧型”对面攻击弹药,限制了战机执行多元化任务的能力;三是没有航炮。下面我们一一说明。

导弹体积大数量少

在空对空武器方面,歼-20型战斗机在2018年第十二届珠海航展上最后一天公众日面向观众们展示的就是它在当前技术状态下最成熟的一个空战构型:两侧的侧弹舱各携带1枚PL-10型第四代近距离空对空格斗弹(但从10号弹的可用包线来讲,已经比R-73E这种第三代格斗弹里的佼佼者更大了,更不用说AIM-9M这种屑),机腹主弹舱携带4枚PL-15型三代半主动雷达制导中距空对空导弹。

▲珠海航展上打开弹仓的歼-20

这种“2枚10号弹+4枚15号弹”的组合尽管总体性能还很不错,但比美军F-22A的“2枚AIM-9M+6枚AIM-120C7/D”这一典型空战构型,在武器数量上总有所欠缺,“2近4中”的极限挂载作为歼-20型战斗机这种需要执行远程、长时间空中战斗巡逻任务的重型战斗机而言,在作战持续性上也确实有些不行。尽管目前我军已经启动了给歼-20型战斗机配套的小直径中距弹的研发(装备编号同样是PL-1X),但在该中距弹定型批产前,“2近4中”没得换。

对地武器弹药数量稀少

而在给歼-20型战斗机配套的对面武器研发方面,我军的缺课就更多了。当然这也不能全把锅甩到某一个单位或个人头上,毕竟在空军目前的战役战术想定里,歼-20型战斗机还以执行CAP任务为主,对对面攻击任务的要求不高。

▲歼-20目前仍以夺取制空权为主

而在空军军改之前对精确制导弹药的采购、管理和训练方面,也确实比较缺位,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扭转过来的。但是,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讲,研发并批量装备类似于美军SDB小直径炸弹这种“灵巧武器”,对歼-20型战斗机更好地发挥自身隐身性能的优势,促进空军部队更好地向“攻防兼备”转化,甚至可将此类武器下沉到装备歼-16甚至歼-10A/C的部队用以增强这些航空兵旅的任务灵活性,都是有很大意义的动作。

歼-20目前没有航炮

歼-20型战斗机的航炮问题也是大家一直很关心的方面,笔者也很早就想借此问题专门写一篇文章谈一谈,但是在这里笔者还是先做个定语吧:歼-20在目前的技术状态下,是没有装备航空机关炮的。至于在未来装备不装备,目前的情况一切都不清楚。

▲现阶段的歼-20没有装备航炮

航空机关炮这种东西一直以来,在空军装备序列里都属于“装备了之后不一定有用,但不装备又总觉得不太安心”的武器,毕竟前面有美国空军越南战争时期踩进去的大坑在先。歼-20型战斗机目前没有航空机关炮,到底是没有合适的位置?还是没有合适的配套航炮?抑或是放弃了航空机关炮装备?笔者现在也不敢下断语。

歼-20的航电没有达到设计要求

最后的问题是歼-20型战斗机的航空电子设备目前仍然没有达到其设计指标的要求。当然,我们都知道歼-20型战斗机的航电架构与分系统非常先进,火控系统由某型有源相控阵雷达、机身分布式孔径传感器(类似于美军的AN/AAQ-37型EODAS)和头部下方的EOTS共同组成,其设计总体性能不亚于F-35A上的同类系统水平。

▲歼-20机身装有大量传感器

但问题是目前仍然没有迹象表明这套系统已经成功发挥了作用,虽然歼20头盔刚露面时被媒体大大的赞誉一番,但从公开的报道中并没有披露出歼-20型战斗机已经做到了和F-35型战斗机类似的“使用头盔显示器就能看透座舱”的功能,到目前为止也没有推广开类似于美军“联合头盔显示器”的装备。

▲歼-20飞行员的头盔

因此,说歼-20的航空电子系统目前尚有赖于进一步升级以达成其完全作战能力是比较中肯的。

总的来看,歼-20型战斗机之于中国空军与整个国家的意义尽管很大,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它在整体技术水平与作战性能上,相比以美军的F-22A和F-35A为代表的第四代战斗机还有一定的差距。

这些差距有些是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弥补的:比如航空电子系统的升级,有些是没法在较短的时间里弥补的;比如配套的第四代大推力航空发动机,还有些战术运用和作战经验,是根本无从弥补的。只能伴随着部队使用与参加演习任务去慢慢摸索。

因此,歼-20型战斗机的发展以及成长,值得继续拭目以待,只能说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作者署名:军武次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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